昨天母亲节,武汉大学干了一件非常“迷惑”的事。
起因是武汉大学文学院的一名毕业校友在OPPO手机工作,搞了一条母亲节的文案,结果被舆论认为不妥,于是——
先是武汉大学文学院发表声明,把这位余校友拉出来“鞭尸”一通,然后武汉大学官方微博转发这张“鞭尸声明”,并配文“学校极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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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O的员工文案关你武大什么事?广告做的有问题自有网络舆论批评和公司出来道歉纠错,一个毕业多年的校友的工作问题还得需要母校站出来教育批判?
太迷惑了。
OPPO的母亲节文案于5月8日发布,文案文字为:「我妈有两个“老公”,一个是我爸,另一个一年见两回。跟我爸约会基本不打扮,见另一个,她恨不得穿婚纱……」然后,文学院拉出余校友的光辉历史:“在校期间思想端正,还曾在公交车上帮助受伤的老人,得到了全校的表扬。”但是,痛心疾首啊!余校友啊,你怎么“堕落”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我们文学院始终“立德树人”,坚持“先进文化”,余校友你要知错就改呀!最后,武汉大学官方微博站位:我们整个武大都是“立德树人”,你这位校友的做法,不仅文学院不认同,武大全校都不认同!好了,本来压根不知道这条文案引起的舆论,这下全知道了。就是不知道武大为何出此馊策,是舆论骂余校友连带上武大了,武大迫于压力出来割席表态?还是武大本来就是这样认为的,就是要与“不正确价值观”斗争到底?抑或是武大收了OPPO的钱逆向操作来给OPPO打广告?我认为,武大此操作,确实逾越了自由的边界,属实越俎代庖了。社会也是有自由的,权力也是有边界的(包括言论权威的权力),而武汉大学的发声,就是滥用了自己的权力,将一个大学的权力触角、触碰到一个已毕业多年的校友在社会角色上的自由边界,如果每一个学校、机构,都可以在这些不痛不痒的事情上对有过关系的人进行带帽批判,那和特殊年代的行为有什么区别?不是不可以批判,而是真正遇到那些违法犯罪的,有社会毒害的,学校一定要站出来批判,这才是学校的社会责任与勇气——而不是一个互联网上的广告文案,就来小题大做。但如果是武大迫于舆论压力,比如文案被骂时网友连带指向了武汉大学本身,那武大的声明确实是有“合理动机”了,毕竟武大这些年被骂被攻击的实属太频繁了。但即使出于这个原因,武大的操作也属实太蠢了,这样声明反而不能撇清关系,还把两波人都得罪了,蠢到家了。武汉大学文学院也是易中天毕业的地方,我觉得易中天也不会赞同此举,还有武汉大学的老校长、去年刚刚去世的刘道玉校长,他也肯定不会同意武汉大学的做法。毕竟刘道玉老校长当年都是敢去监狱探望自己学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