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181元,同比增长5.0%。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608元,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52元,增长6.5%。
所谓居民可支配收入,顾名思义,就是居民能够自由支配的收入,是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