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咸宁仲裁委员会发布《关于聘任仲裁员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咸宁仲裁委员会章程》的规定,经咸宁仲裁委员会第三届组成人员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任431人为咸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期五年。
胡海雄律师受聘咸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作者简介
广东省法学会宪法、刑法、医药与食品卫生法、信息通信法研究会理事、广东省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副主任、广东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协仲裁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企业维权顾问团顾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库专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第九、十届广州律师代表,第十届广州律协监事会特邀观察员;广州市调解协会调解专家、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广州互联网法院调解员;武汉、南京、厦门、海南、沈阳等五十余家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亚国际仲裁法院仲裁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亚太法协一带一路常设委员会委员;华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广东工业大学校外导师。曾荣获广东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广州律师执业二十周年贡献奖、广州市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奖、业务成果奖、勤学奖、理论成果奖和优秀实习律师面试考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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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海雄律师电话:1343200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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