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27人
✅报名时间:1月13日9:00—1月17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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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教育强区,打造高质量教师队伍,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27名,具体事项现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27名,招聘计划、学段学科设置、岗位要求等详见《黄陂区教育局2026年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国籍;2.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2.学历学位: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学习经历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3.教师资格: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5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应在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将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报名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hpsz2026)进行。(一)岗位查询招考相关事宜于2026年1月12日,在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上发布招聘公告,请密切关注。(二)网上报名1.网上提交应聘申请:2026年1月13日9:00—1月17日17:00(报名截止),应聘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hpsz2026)进入“黄陂区教育局2026年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点击考生登录,按要求提交应聘申请。请根据公告中招聘条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资料,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尚未审查和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在1月17日17: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应聘人员于2026年1月13日9:00—2026年1月17日17:00登陆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hpsz2026)查询报名审核结果。3.确认报名成功: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请于1月18日9:00—1月19日17:00期间登陆考试报名系统按要求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1月19日17:00以后缴费的无效。4.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通过审核并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请考生遵照准考证要求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并打印的,不得参加笔试,视为自动放弃。(三)笔试1.笔试计划于1月25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公告为准。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2科,即《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和《综合应用能力(D类)》两个科目,一套试卷。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占50%,《综合应用能力(D类)》占50%。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四)资格复审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2.资格复审由黄陂区教育局负责。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但须设置合格分数线控制。当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该岗位计划相应核减至实际面试参考人数。2.面试计划于2月7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一)本次招聘教师属于补充原黄陂区教育局聘用制教师,无事业编制。(二)黄陂区中小学聘用制教师,其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合计每人每年10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绩效、第三方管理费等),并根据录用人员年度考核情况对工资作适时适度调整,由第三方按月发放。(三)聘用制教师在聘用期间由用人单位(学校)依照相关规定为其购买企业职工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职工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中单位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学校)从聘用制教师工资总额中代为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学校)从个人基本工资中扣缴。(四)聘用制教师与公办教师实行分类运行的管理办法。(五)学校执行的国家规定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同样适用于本次招聘的聘用制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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