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2025修订版)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规定,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属地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民委员会联合指导协调,印江山金润明珠花园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即日起正式恢复推进。此举标志着小区业主自治管理迈入实质性阶段,将为规范物业管理秩序、保障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筑牢制度基础。
印江山金润明珠花园小区交付以来,广大业主对建立规范业主自治机制、提升小区治理水平的诉求日益迫切。此前,因筹备工作需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流程而暂停,期间属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牵头组织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多次召开协调会议,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核查筹备条件、细化工作方案,为筹备工作恢复做好充分准备。恢复后的筹备工作将始终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全体业主监督及相关部门指导。
按照法定要求,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街道办事处代表、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及建设单位代表组成,成员人数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占比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代表担任 。业主代表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依法交纳物业服务费及专项维修资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条件,且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为本小区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任职 。
后续筹备组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核查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及专有部分面积,明确业主投票权数;二是草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三是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及核心议程;四是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规则;五是完成会务筹备及政策宣传等相关工作 。所有工作进展将通过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等渠道及时公示,保障全体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业主代表报名工作同步启动,有意参与筹备组的业主,可于指定时限内持本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小区所属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取自荐或推荐表格,按要求填写后提交。筹备组将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严格核查,最终成员名单将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内接受业主异议反馈,由街道办事处协调处理。
根据规定,筹备组自组成之日起90日内需完成各项筹备任务,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望全体业主积极关注筹备动态、主动参与自治建设,共同为打造和谐宜居、规范有序的小区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