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学质量,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共计3名。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素养和身体心理素质;
3. 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及违法犯罪记录;
4. 年龄要求
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1980年1月1日后);
5. 学历学位
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 资格与证书
须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7. 经验与能力
熟悉初中语文、数学、历史课程体系,能够独立承担语文、数学、历史教学及教研任务。具备较强的课堂掌控能力,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请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扫描成一份 PDF文件,以“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到邮箱“435426248@qq.com”。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18日, 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请确保联系电话正确和保持畅通,后续报名资料审核合格后会联系通知后续面试事宜。
(一)本次招聘考试以面试为主,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实际教学能力和个人综合素养,面试含试讲和结构化问答。
(二)面试地点:武汉市常青树实验学校
(三)体检和考察
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入职手续,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统一委托第三方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由用人学校根据教师表现和工作业绩对聘用人员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考核,如考核不通过将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参考江汉区聘用教师相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等待遇。
(四)编外聘用制教师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负责,对于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辞退;如在聘期内攻读全日制学历学位,须解除劳动合同。
1. 本次报考期间,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邮箱等畅通,方便后续联系,因应聘人员所留手机号码无人接听、空号、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相关通知的,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一律取消其资格。
3.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非编教师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执行,接受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
4.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武汉市常青树实验学校所有。
联系方式:027-83995006、13545195683、17762556940。
武汉市常青树实验学校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