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评审,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申报企业可在“省数字住建政务服务综合平台”查询具体意见,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对申述材料的法人承诺书,并扫描上传“省数字住建政务服务综合平台”。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需提供基本事实线索,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地址:武汉市民之家(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二楼D32窗口 电话:027-65770878、027-65771035
附件:武汉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委托审查2025年第十七批)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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