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周刚从武汉回来,这次去不是为了看黄鹤楼吃热干面,是因为听说他们那个老房改造的事儿,我一个做规划的朋友跟我说,武汉这次玩真的了,立了法让居民自己说了算,我当时就觉得挺新鲜的,怎么说呢,这种事儿在别的城市也听过,但大多数时候你懂吧,都是上面定了方案再来征求意见,武汉这次好像不太一样。
我在那儿待了几天,专门跑去看了几个正在改造的老社区,跟物业聊,跟居民聊,跟街道办的人也聊了,慢慢就明白了一个事儿,这个条例本质上不是在说怎么改房子,它其实是在重新定义一种关系,就是政府和老百姓在城市更新这件事上到底谁说了算,很多人以为立法就是加强管理,但武汉这个条例反过来了,它是在做减法,把决定权往下放。
老社区里看到的那种变化
我去的第一个地方是汉阳的一个老社区,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那种,楼道黑,墙皮掉,下水道经常堵,典型的需要改造的那种。但你猜怎么着,改造方案讨论了快三个月才定下来,为什么呢,就是因为这次真的让居民投票决定,先改什么后改什么,钱怎么分配,加不加电梯,统统要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才能动工。
我当时跟一个六十多岁的张阿姨聊天,她说以前也有改造,但都是施工队来了直接开干,墙刷什么颜色、走廊装什么灯,居民根本不知道,这次不一样了,街道办把图纸贴在公告栏,每个方案都标了预算,还开了三次居民大会,最后是大家自己投票选的。张阿姨说了一句话我印象特别深,她说"这才像是给自己家装修,不是给别人家干活",说白了就是那种主人翁的感觉回来了。
改造过程中还出了个小插曲,有一栋楼本来计划装电梯,但有三户一楼的住户不同意,理由是影响采光和通风,按以前的做法可能就强行推进了,但这次街道办没有硬来,而是组织了专门的协调会,最后的方案是把电梯位置往外挪了一米,一楼住户的补偿金也提高了一些,虽然多花了点钱,但所有人都签字同意了。这个事儿让我想明白一个道理,城市更新不是技术问题,是人的问题,你得让每个人觉得自己的意见被听到了,这事儿才能往下走。
那个条例到底改了什么
我后来专门找朋友要了一份条例的文本看,其实吧,里面最核心的就是两个字,协商。以前的逻辑是政府主导、居民配合,现在变成了居民提需求、政府来协调资源。条例里有一条我觉得特别狠,就是规定了改造方案必须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而且表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如果居民不同意,项目就推不动,这在全国都算比较激进的做法。
还有一个变化是钱的问题,以前老房改造基本靠财政拨款,居民不用出钱但也没有发言权,现在条例鼓励居民自筹一部分资金,比例不高,可能就是总预算的百分之十到二十,但正因为自己掏了钱,大家对改造方案的关注度就完全不一样了,我去的那几个社区,居民开会的时候能为一个灯的款式争论半小时,这种参与感以前是看不到的。
不过说实话,这个条例推行起来也不是没有问题,最大的难题是效率,因为要充分协商,很多项目的周期被拉长了,有些本来半年能完成的改造,现在可能要一年甚至更久,街道办的工作人员跟我吐槽说,现在他们的工作量翻了好几倍,光是组织居民开会、记录意见、协调矛盾就得花大量时间。但我问他值不值得,他想了想说,虽然累,但改完之后的社区明显更稳定,以前那种改造完居民还一堆意见的情况少多了。
这种模式能不能复制
我在武汉的最后一天,跟几个做城市研究的朋友喝酒聊天,大家讨论的就是这个武汉模式到底能不能推广。有人觉得这只适合武汉这种有基层组织传统的城市,换到别的地方可能推不动,因为很多城市的老社区连业委会都选不出来,更别说组织居民投票了。但也有人说,恰恰是因为武汉先立了法,把这个事儿变成了法定程序,才有可能在其他城市复制,因为有了法律依据,基层组织开展工作就有了抓手。
我自己的感觉是,这个条例最大的价值不是具体条文,而是它传递的一种理念,就是城市更新这件事,最终要回到"人"本身,回到居民的真实需求上来。以前我们老说以人为本,但很多时候只是停留在口号上,武汉这次是真的把决定权交到了居民手里,虽然过程慢一点,虽然协调成本高一点,但改造出来的社区是居民真正想要的样子,这才是最重要的。
走之前我又去了一次那个汉阳的老社区,改造已经完成了大半,楼道里装了新灯,墙面刷得干干净净,几个老人坐在新修的花坛边上晒太阳聊天,张阿姨看到我还跟我打招呼,说现在每天下楼都心情好,因为这楼是他们自己选的颜色,这灯是他们自己定的款式。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城市更新真正的意义可能就在这儿,不是把旧的变成新的,而是让住在里面的人觉得这个地方是属于自己的。
小贴士
如果你也关注老旧社区改造这个话题,建议可以去武汉实地看看,尤其是汉阳和武昌的几个试点社区,能看到很多细节是新闻报道里没有的。跟居民聊天的时候别光问改造效果,多问问决策过程,你会发现很多有意思的博弈和妥协。另外那个城市更新条例的全文可以在武汉市政府官网找到,值得仔细读一读,尤其是关于居民表决权的那几条,写得挺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