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所有应聘人员学历均为国家统招统分全日制毕业生(不含成教、自考等);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一般岗位18–38周岁(具有中级职称者放宽至43周岁,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
5.具备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