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湖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以及《武汉市关于推进新时代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精神,依据《“武汉精品”认定管理办法》,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第二届“武汉精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通知予以转发。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依据自愿原则,在规定日期内通过申报系统自主申报。
申报系统:http://59.173.98.172:9191/boutique/index。
经营主体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联系人:李京静、党金辉 电话:67880234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9日
附件: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第二届“武汉精品”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编辑:叶 静
审核:廖晓霞
【温馨提示】图文来源互联网,部分有删减,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有不妥,请联系告知修改或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