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湖北省政府正式印发《武汉市激发产业创新活力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6大方面19项工作任务,把武汉市打造成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创新特区”。
其中,《行动方案》提出构建金融服务新体系。
一是增强股权投资引导。争取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设立创投基金,深化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形成科技创新基金矩阵。鼓励湖北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参股方式与武汉市、社会资本等发起设立创投基金、产投基金,省引导基金出资部分可建立让利机制。支持武汉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打造100亿元规模种子(天使)投资基金矩阵,支持创新创业早期项目不少于1000个。制订武汉市创业投资类基金管理办法,武汉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设立的种子、天使投资基金出资比例可提高至50%以上,存续期最长可达15年,分别承担最高不超过投资总额80%、60%的亏损,对直投单个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年度投入种子基金、天使基金或者直投科创项目的资金规模不低于当年财政基金投入的20%。推动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支持政府投资基金等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依法依规开展科创类基金份额交易。
二是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用好债券市场“科技板”政策,推动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等三类主体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市场融资发展,为科技创新债券提供贴息、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支持措施。用好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政策,高质量建设“专精特新”专板,扩容建立“科技创新”专板,积极支持企业申报新三板挂牌。加强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合作建设武汉市资本市场培育信息系统。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
联系人: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10栋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