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最近在看知名方正生教授(他的口述史在第一辑里)赠送的一本书
《会计口述历史》,
在第二辑中
有一篇2016年11月吴益格的口述文,
讲述其在武汉仪表集团自动化仪表厂当分管财务副厂长时,
与另外两人(原武汉标准件总厂会计师欧阳桔、原武汉通用机械厂会计师、经济会计自修学校老师密承旭),
创建改革开放恢复注册会计师后,
我国第一家民营会计师事务所的历程。
吴益格是新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后,探索“合伙制”模式的先行者。
他重建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被公认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后成立的第一家民办、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吴益格 (1932—2023)
双重身份:他既是吴英豪(大信创始人)的学生,也是大信的“接棒者”。
重建之路:1985 年,当时在武汉仪表集团下属厂任财务副厂长的吴益格,为完成恩师遗愿,放弃公职,与两位合作伙伴以 3000 元人民币起家。
核心理念:他坚持“民办”与“合伙”的纯粹性,这在当时体制内事务所为主流的环境下极具风险和前瞻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历史传承:最早由吴英豪于 1945 年创建,1985 年由吴益格正式恢复重建,总部现位于北京。
行业地位:
“中国第一合伙所”:在武汉市的工商局登记时,因当时对合伙制尚无明确定义,是以“三个人搭伙办所”的形式完成注册,创造了历史。
本土“八大”之一:目前已发展为中国本土规模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拥有 H 股、证券期货审计等多项核心资质。
民族品牌:在国际四大事务所占据高端市场的格局下,大信始终坚持本土民族品牌路线,审计客户涵盖大量央企与上市公司。
在 1985 年那个年代,办合伙所不仅是经济层面的冒险,还面临着一个巨大的制度盲区:当时大信的执业证章在某些省份根本不被承认,甚至被怀疑是“非法经营”。
当时中国会计制度正从“国家管理”转向“行业自律”的过程中,产生了一段冲突。
当时大信面临的“非法经营”指控,根源在于其合伙制身份挑战了那个年代“只有国家才能背书”的权力边界。在 1985 年,所有的会计师事务所都必须挂靠在财政局、税务局或大型国企下,带有浓厚的“官办”色彩,公章本身就代表行政权威。
那时我国还没有《合伙企业法》,大信作为民办机构,在地方行政部门看来既不是国企也不是集体企业,属于无法定性的“三无产品”。
某些省份的财政部门下文,明确规定“非国办机构不得承接国企审计业务”。
当大信带着“民办合伙”的证章去外省开展业务时,对方因为没见过这种“个人盖章”的凭证,直接认定其执业资格无效。
当时的逻辑是“谁审批、谁负责”,如果大信出具的报告出了问题,由于它没有行政上级,当地政府认为无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因此视其为行业规则的搅局者。
吴益格通过持续向财政部门申诉,甚至利用其专业性帮助解决了一些体制内事务所搞不定的复杂跨国审计,才逐渐用“专业实力”赢得了“准入豁免”。这段冲突最终促成了后来中国审计行业的脱钩改制。
岁月留痕,
我国会计界、审计界,
随着改开,
引进外资来华经商办厂,
逐步与国外同行接轨,
专业适应性、科学性、公正性大幅度提高,
有力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图源:以上全部资料,由作者收集、拍摄。
汉产的大信,已走向了四面八方,
总部早已迁移到北京,
在全国各地设立了分支机构。
历史上往往有看似寻常事,
之后复盘,
那一刻成为了历史事件,
武汉人吴益格/大信即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