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包含海南专项):
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一 复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内容。
1.笔试: 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笔试内容为涵盖 学科(专业)本科主干课程。重点考核考生是否具备系统的 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专业笔试总分为100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 钟。
考试科目:算法设计与分析、程序设计(不限语言)、 离散结构(离散数学)。 参考书目:算法设计与分析(第2版),王红梅等著, 清华大学出版社。 《离散数学》(第3版),贲可荣等编著,清华大学出 版社。
2.面试: 主要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 力、专业素养与实践(实验)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视 野、治学态度、培养潜力及考生的现场表现和心理健康情况。 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 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面试环节为考生自述(英语)、抽题作答和专家提问三 个部分。面试总分为100分。
3.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参加复试考生时要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 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采取 笔试的方式。
加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1:数据库
科目2:软件工程 参考书目:《数据库系统概论》(第5版),王珊、萨 师煊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软件工程导论》(第6版),张海藩等编著,清华大 学出版社。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成绩 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 100 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 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内容。考生应及时请本人所在学 校、工作单位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思想政治实际表现的组织 填写《武汉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 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并按要求在复试前提交纸 质版。
四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之和/5*70%+复试成绩*30%。 复试结束后3天内,按复试专业分类,将所有参加复试 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在学院网站公示3日。公 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五 拟录取原则
(一)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 合规定、复试不合格者(合格成绩为60分)、加试科目不 合格者(合格成绩为60分),不予录取。
(二) 普通计划考生,在该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指标 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拟录取。同分情况下,则依次按 照考生统考总成绩、专业课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由高 到低顺序拟录取。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 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考生由学校按规则统一录取。
武汉理工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一考核方式
复试考核方式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内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二考核内容
1.笔试
笔试考核具体内容及评价标准见相关专业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重点考核考生是否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内容涵盖学科(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知识。
笔试考核总分为100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
面试组建校企联合专家组,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及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养与实践(实验)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视野、治学态度、培养潜力及考生的现场表现和心理健康情况。
(1)面试考核环节和流程
考生分组与面试顺序的确定,根据专业学位类别及学院研究生培养的学科交叉性,兼顾人数均衡的总原则下对考生进行初次分组,在学院纪委的监督下,每组随机抽取面试顺序。以上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考核均按考生自述(英语)、抽题作答、专家提问三个环节严格进行,统一按照组长宣布开始、考生自述、抽题作答、专家提问、组长宣布结束等流程执行。
(2)面试考核内容及要求
①考生自述(英语):时间为10分钟。考生自述内容包括个人简介,考生学习、工作、生活简况,专业认知,工程实践经历以及自我发展规划等。
②抽题作答和专家提问:时间为10分钟左右。专家组围绕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前沿热点、专业外语等方面提3-5个问题。专家提问结束后考生需在30秒内开始作答。
三考核结果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复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具体为: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 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按专业参加复试后,按录取总成绩排名拟录取。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之和/5*70% +复试成绩*30%
复试结束后3天内,按复试专业分类,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在学院网站公示3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五 拟录取原则
(一)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复试不合格(合格成绩为60分)者,不予录取。
(二)普通计划考生,在该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指标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拟录取。对于总成绩同分的情况,将依据初试成绩高低依次拟录取,若初试成绩仍相同,则继续依据专业课成绩高低依次拟录取。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等专项计划的考生由学校按规则统一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