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主体。申报单位依法在本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机构,且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可多家主体联合申报。
(二)征集方向。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城市治理和民生服务四大重点方向,面向建设方、服务方、应用方、平台运营方等重要相关方,征集高质量数据集应用案例,包括但不限于高质量数据集的建设、运营管理、应用落地、技术研发、生态构建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实践经验。
(三)案例要求。所申报的案例应为已实施完成的实践成果,具备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合规性,突出数据集建设与人工智能模型应用协同发展成果,对具体的业务场景或应用场景产生明确赋能作用,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具备示范推广作用。案例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及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无知识产权争议。
(四)相关定义。高质量数据集,是指经过采集、加工等数据处理,可直接用于开发和训练人工智能模型,能有效提升模型表现的数据的集合,主要服务于人工智能的实际应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