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聚焦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治校、课程改革、师资建设、五育并举、家园共育、校园管理等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强化教育科研引领作用,服务武汉教育事业整体发展布局,经研究,武汉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协会决定启动2026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立足武汉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实际,聚焦行业发展热点、改革难点、办学焦点,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突出实用性、创新性与推广性。研究成果既要可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也要能切实解决学校、幼儿园日常办学、课堂教学、班级管理、师资培育、特色发展等实际问题,以科研赋能民办教育内涵式发展。
二、申报范围
本次课题申报仅限武汉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协会会员单位(以当年会费缴纳名单为准;未缴纳会费单位,补缴会费后方可具备申报资格)。
三、课题设置与申报名额
1.课题类别:设重点课题不超过10项、一般课题若干项,实行自筹经费模式,由申报单位自主配套课题研究经费。
2.申报名额:各会员单位限报3项。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1.负责人资质:课题负责人须为会员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一般课题负责人职称资质同时参照《武汉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协会课题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相关规定执行。
2.申报限制:凡持有本协会在研未结题课题的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申报;申请人同期仅能申报1项本课题,不得跨项兼任;有在研课题未结题者不予受理申报。
3.选题规范:申报课题须贴合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实际,严禁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的同类项目重复申报。
4.单位审核:所有申报课题须经所在学校(幼儿园)审核把关、核实资质与材料真实性,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推荐上报。
5.团队要求: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优先吸纳一线骨干教师,鼓励教研管理人员参与,同年度每人最多参与2项本协会课题研究。
五、课题过程管理规定
1.研究期限: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须于2028年按要求完整提交结题材料;逾期未提交且无延期获批手续的,作自动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本协会任何课题。
2.内容变更限制:课题立项后,负责人、课题名称、核心成员、研究周期、预期成果等核心事项原则上不得变更;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须书面申请并经协会审核批准,成员变更比例不得超过1/3。
3.成果硬性要求:课题研究周期内,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课题内容高度相关的学术论文,并规范标注本协会2026年度规划课题名称及立项编号。
4.单位主体责任:各会员单位负责本单位在研课题日常监督、进度督导、条件保障,统一汇总提交结题材料,协会不受理个人单独结题申请。
5.结题验收流程:协会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研究报告、实践成效、成果价值进行综合评审,形成验收意见;协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审定结题结论并正式发文公布。
六、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
各单位统一组织申请人规范填写:
①《武汉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协会2026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申报书》(附件1);
②《2026年度课题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
相关资质、职称、业绩证明材料按要求一式一份配套装订。
申报书严格按照填写要求排版,仿宋体小4号字、A4双面打印,格式与样表保持一致。
2.报送方式
实行单位集中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上报纸质材料和电子档材料,电子档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237732741@qq.com。
3.报送时间
申报时间:2026年6月29日—7月30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吉
联系电话:18162531800
电子邮箱:237732741@qq.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街道幸福时代(统百中心)4期B座1307
八、其他事项
本次课题申报、评审、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鉴定及成果管理,均严格遵照《武汉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协会课题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执行。
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合规,严禁抄袭、剽窃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撤项,取消相关人员三年申报资格并内部通报。
课题优秀结题成果,协会将择优汇编推广、组织评奖,并向上级教研部门推荐参评及转化应用。
特此通知。
附件:
1.协会2026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申报书
2.协会课题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
3.协会2026年度教育科研课题初审指南
4.协会2026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