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条政策逐一解读:存量房市场迎来实质性利好
利好一:存量住房贷款比例不再看房龄,首套房最高可贷八成
政策原文:取消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按房屋房龄分级的规定,统一调整为首套住房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
解读: 此前,存量房贷款比例与房龄挂钩——房龄越长,可贷比例越低。建成时间在10年以内的二手住房,贷款的最高比例为七成,首付至少要三成;建成时间在11—20年二手住房,贷款的最高比例为六成,首付至少要四成;建成时间在21—30年的二手房,贷款的最高比例为五成,首付至少要付五成。
新规出台后,二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比例和新建商品房平齐,购房人购买存量的首付门槛大幅降低,购买一套年限在20年以上的二手住房,首套房首付可从约50万元降至20万元。这意味着因首付不足而挡在门外的潜在购房者,如今具备了入市能力。
利好二:调整贷款套数认定,挂牌出售可核减套数
政策原文:2027年6月30日前,缴存人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再次购买武汉市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正在挂牌出售的一套已有住房不纳入贷款套数认定。缴存人家庭在武汉市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在全国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仍不予贷款。
解读:之前的政策核心在于“购买新房时核减”,此次新政明确将二手住房纳入适用范围,不仅支持“卖旧换新”,也支持“卖旧换旧”,意味着换房家庭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仅有的一套住房挂牌出售,再次购买二手住房时,也能享受“挂牌核减”的政策红利,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利好三:异地贷款放开户籍限制,全国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汉均可购房
政策原文:全国各城市缴存职工,在武汉市购买自有住房,或有未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均可向武汉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借款人(含配偶)须武汉市户籍的限制条件。
解读:新政取消户籍限制,全面打通“商转公”通道,使武汉的购房客群从本地居民扩展至全国范围。
利好四:危旧房改造可享首套公积金贷款政策,代际提取打通资金通道
政策原文:参加武汉市危旧房合作化改造的缴存人,可使用规范的项目改造或安置协议、房屋互换补充协议等购房凭证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武汉市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用于危旧房改造。危旧房改造提取金额、租房提取金额可合并纳入缴存余额,核定贷款资格、计算贷款额度。
解读:危旧房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大量存量住房的翻新、置换与交易。新政给予参与改造的缴存人首套公积金贷款政策,同时打通直系亲属代际提取通道,将大幅减轻居民参与改造的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