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服务地址在湖北省境内,经个人自愿申请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等级的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以下简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
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
其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详见民政部补贴项目信息系统“民政通”(含小程序、APP)相关模块内容
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
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其中,长期入住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服务抵扣比例为40%,居家上门服务抵扣比例为50%,人均每月最高抵扣额度为800元。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对于其符合此次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予以抵扣。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家属可前往仙桃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咨询。
老年人能力评估咨询电话:
0728-3310853(市卫健委)
0728-8237109(市民政局)
消费券领取核销咨询电话:
0728-8237222(养老机构)
0728-8237109(社区居家)
0728-8237333(社区居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