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 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5. 无违反科研诚信或学术不端等行为。
(二)资格条件
1. 学历要求:2026年应届统招本科(不含统招专升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各阶段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各阶段学历具体要求如下:
(1)以上均要求为普通高中毕业(不含参加中职、高职对口高考的毕业生)。
(2)起点学历为本科,本科阶段不含“中起本”、“专升本”、成人本科(脱产、业余、函授)、网络教育(远程教育)、开放教育(电大)、自考学历(专套本)以及参加中职、高职对口高考毕业生。
(3)硕士、博士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类。
2. 专业要求:各阶段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为护理学或助产学。
3. 年龄要求:
(1)本科学历:年龄≤25周岁(200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硕士学历:年龄≤30周岁(199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博士学历:年龄≤35周岁(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 外语要求:本科生须具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证书(成绩≥425分),研究生须具有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证书(成绩≥425分),或具有有效的TOFEL(托福)成绩85分及以上、IELTS(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留学人员须提供相当水平的外语成绩证明。英语四、六级未通过者须有第一作者(排名第一)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中科院大类2区及以上)。
5. 执业资格要求: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 被依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