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校服选用采购工作,保障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根据《省教育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鄂教基〔202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教保障〔2025〕2号)及《洪山区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学生健康成长为核心,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选用校服安全、优质、合体、美观,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利益。
(二)工作原则
自愿购买原则:学生(家长)自愿确定是否购买校服,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
民主决策原则:实行“双重民主决策”,即须征得拟采购年级2/3以上家长书面同意;由多方代表组成的校服选用组织及评定小组进行民主决策。
公开透明原则:方案、公告、过程、结果全流程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和师生监督。
质量安全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严把入口关和验收关,确保校服质量安全。
公平竞争原则:不设歧视性条款,为所有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组织架构:
(一)校服选用组织
1.人员构成:由学校管理人员(1名)、家长委员会代表(5名)、教师代表(1名)、学生代表(1名)、家长代表(10名) 及社会代表(1名)多方参与。学生和家长代表总人数占比不低于80%。(总人数19人)
2.产生方式: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代表由学校推荐;家长及学生代表通过班级推荐、家委会推举产生(拟购买校服年级每班最少1名);社会代表由学校邀请。
3.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校服款式确定、供应商遴选、合同监督、履约验收及满意度测评等全过程工作。
4.组织架构:设组长1名(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或监督员2名(由家长代表担任)。
(二)评定小组
1.在遴选供应商阶段,从上述选用组织中选取合理比例代表,并增补部分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评定小组”。
2.人数确定:按拟购买校服年级学生总人数的30% 确定,且总人数不超过300人。
3.人员比例:其中,拟购买校服的学生及家长代表人数,应不低于评定小组总人数的80%。
主要职责:专门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与记名投票。
三、采购内容与配置
1.实施年级:2025级高一新生。
2.校服种类与套数:遵循“实用、简洁、美观、安全、经济”原则,计划采购春秋装、夏装、冬装。每生每3年选购时段内,购买总套数控制在5套(件)以内(参考配置:春秋装2套、夏装2套、冬装1套);在遵循总套数控制的前提下,由学生(家长)按需选择具体配置(不指定样式,不限定套数)。
3.拟购校服样式及价格
(注:1.校服价格为拟定价格,但不得超出最高限价,最终价格以评定结果为准;2.采购套数以实际定购学生数为准。)
4.质量与安全标准:必须符合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及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服务周期:合同一年一签。
四、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严格遵循《洪山区中小学校服选用采购简明步骤要求(试行)》,按以下步骤执行:
五、经费管理
(一)校服费用由学生(家长)自愿承担,直接向中标供应商支付。
(二)学校、家委会及教师绝不代收代管任何校服费用,不收取任何形式劳务费。
(三)供应商应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无偿捐助校服,具体数量在合同中约定。
六、纪律要求与风险防控
(一)廉洁纪律:所有工作人员及选用组织成员须签订廉洁承诺,严禁接受供应商宴请、馈赠及任何形式利益输送。
(二)回避制度:与供应商有关联关系的人员须主动申报并回避。
(三)风险防控:
1.质量风险:严格执行封样和验收制度,以封存样衣为唯一比对依据。
2.法律风险:合同必须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及侵权责任、售后服务细则。
3.舆情风险:各环节及时、规范公示,畅通咨询与投诉渠道(校内监督电话:027-88605815)。
七、 咨询与监督
本方案公示期间及整个工作过程中,接受全体师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学校咨询电话:15972068981
意见反馈邮箱/信箱:491790958@qq.com
本方案经校服选用组织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生效实施。
武汉市景新中学
武汉市景新中学校服选用组织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