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家回看 72 分钟,武汉三镇明天在禁区内没踢到皮球而踢倒了迪马塔,你一定也会认可那就是一个点球.
两场争议判罚的拆解中没有刻意互相找补,两场比赛均存在规则依据,观感平衡只是巧合
这场重庆铜梁龙 0-1 武汉三镇的两个争议判罚,大部分球迷认为裁判两边各漏掉一粒点球、互相找平,但是结合VAR回放、IFAB现行足球规则,没有人为平衡尺度刻意找补,两次不判点是两套完全不同的规则逻辑,尺度是统一的,并不是人情式对冲判罚。根据比赛完整的细节逐条进行分析。
一、第 72 分钟迪马塔倒地:官方 VAR 定论无点球,根源是防守球员先碰到皮球
进攻回合中武汉三镇后卫明天伸脚拦截,第一下脚尖直接踢到足球上,之后再伸腿惯性绊倒了铜梁龙外援迪马塔。
按照最新的足球规则,防守球员完整触碰到皮球之后身体再发生冲撞,属于解围的连带惯性动作,不构成可以判罚点球的踢人犯规。只要触碰皮球之前被别人绊倒,则不算禁区犯规。
许多球迷只注意到最后摔倒这一动作,而忽略了它之前必须具备的“先碰球”这一基本前提。VAR反复回看确认触球先后,最后维持不判点球,是严格按照规则来执行的,裁判并没有漏掉点球,而是这个回合本身就不具备点球条件。
二、补时 84 分钟(90+1)刘明仕禁区手球:裁判根据手球规则认定非犯规,主观观感不同
慢镜头可以看到刘明仕左手碰到了皮球、皮球的线路发生了变化,但是VAR最终认定没有构成防守手球犯规,主要依据IFAB的手球三个要素,即手臂是否自然附着于躯干、是否主动抬手扩大防守面积、是否有意识用手臂挡球。
球员侧身飞身解围时,手臂随身体腾空自然张开,不属于主动伸手去碰触皮球的动作,属于身体跑动的连带肢体动作;
球员本意用肩部、躯干解围,手臂属于被动碰到皮球,不属于主动拦球;
多位解说、前国脚徐云龙认为偏向手球是肉眼可见的;但是VAR裁判认定手臂没有刻意扩大身体,符合自然身体姿态,按照本赛季中超统一尺度,不吹点球合法。
简而言之,这个球是规则灰色地带,有巨大的观感争议,但是属于裁判尺度内的正常判罚,不是故意扣掉三镇点球。
三、不存在 “互相找补、一各少给一个点球求公平”,两大误区理清
两个点球门槛完全不对等,没法互相抵消
迪马塔倒地是客观事实清楚的先碰球,法理上百分百不应该判罚点球;刘明仕手球是规则模糊的主观尺度球,可以判也可以不判。前者是硬性规则卡死,后者是尺度裁量,裁判不可能拿一个必无点球,来冲抵一个可争议的点球。所谓“找补”只是球迷看两场争议后心理上的脑补,而不是裁判的执法思路。
本场VAR一共回看了三次,全程只对动作事实进行核对,并没有出现为了平衡比分而调整判罚的情况。裁判整个比赛尺度稳定,不偏向任何一方,只看动作的客观先后和肢体是否主动,没有上半场偏三镇、下半场偏铜梁龙的双向倾斜。
足球执法严禁 “平衡哨”。职业裁判故意为了两边平衡而漏掉点球,属于严重执法失职,会被足协裁委会追责。本场主裁、VAR 全程只依靠回放事实来做出判断,没有控分平衡的余地。
四、比赛胜负本质:三镇赢在进攻效率,争议判罚没有左右最终结果
武汉三镇在第40分钟通过绍尔的头球攻门稳稳地将球打进,全场比分差距是由常规运动战进球造成的,两个争议回合并没有影响到进球的走向,最终比分是2-1。
72分钟没有点球,铜梁龙不能获得禁区罚球,但是球队后面还有大量的进攻时间可以扳平;
补时手球发生在比赛结束之后,即使判罚点球,三镇也有机会扩大比分,而不会决定1-0的胜负。
即使两个争议球都被改判为点球,比赛的走向也仍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不能说裁判靠漏点来决定输赢。
五、结合赛后感想:三镇拿保级三分实至名归,输赢不用绑定判罚
武汉三镇为保级全力以赴地死拼,跑动对抗、门前终结的决心更加强烈,把握住了上半场的头球机会,拿下保级的关键三分是完全合理的。作为铜梁龙球迷,坦然接受失利十分理性:
铜梁龙受到多线疲劳、阵容单薄的限制,全场进攻多次打中门框,进攻转化率低,输球大多是因为自身进攻没有破门;
两场比赛都是正常的足球比赛,顶级联赛每轮都会有手球、禁区对抗的尺度争议,不需要把胜负完全归因于裁判;
两队各有一次进攻在禁区里出现争议,从观感上来看是“扯平”的,但其实是巧合,并非裁判有意为之。
六、总结
迪马塔倒地不判点球,防守先踢到皮球,规则硬性不允许点球,没有商量余地;
刘明仕手球不判点属于手球规则的主观尺度分歧,裁判认定手臂自然摆动,是尺度选择,不是故意漏判;
没有平衡哨、找补判罚,两场不判点球是两套独立的规则判断,球迷的“公平对冲”不是执法逻辑;
三镇依靠运动战进球取胜,三分是拼搏得来的;铜梁龙受体能、运气影响输球,判罚只是次要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