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 7月 21日9时至7月23日17时。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zpks.hbhr.com.cn/nindex/?ecode=whjxjfzp)进行。应聘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所有报名相关信息,上传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蓝、红底均可)。报名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2026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未按要求提交个人信息的,将不能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没有上述材料的,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扫描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以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个人征信报告扫描件。
5.“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审核材料、退出现役审批材料、退出现役证件材料扫描件。
6.符合报名岗位要求的资格、技能、成绩、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2026年 7月 21 日 9 时至 7 月 24日12 时,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网上审核,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缴费确认
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照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完成“在线缴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7月21日9时至7月24日17时,7月24日17时之后关闭缴费通道,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政策的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城乡低保人员,可于缴费确认期间与考试承办方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须在规定时间段内申请,否则视为申请无效),减免的费用在笔试结束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退回应聘人员缴费的银行卡。笔试缺考的人员,不予退费。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通过审核并已缴纳报名费的应聘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招聘各个环节需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主要考察文化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系统查询。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六)资格复审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一定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其中,001、002、003、004、005、008岗位入围比例为1:3;006、007岗位入围比例为1:4。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低于上述比例的,按达到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具体要求等事宜另行公告。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报名表(报名系统打印,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没有上述原件及复印件的,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实行逐级学历审核,应聘人员须依次提供各阶段学历证书及对应学历认证材料)。
5.个人征信报告和《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个人信用查询结果。
6.“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审核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符合报名岗位要求的资格、技能、成绩、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体能测评
报考005、006、007、008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测评标准为:
1.纵跳摸高。男子≥265厘米;女子≥230厘米(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次达标即为合格)。
2.10米×4往返跑。男子35周岁(含)以下≤13"4,36周岁(含)以上≤14"3; 女子35周岁(含)以下≤14"4,36周岁(含)以上≤15"0(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1次达标即为合格)。
3.长跑。男子1000米跑:35周岁(含)以下≤4'35";36周岁(含)以上≤4'50";女子800米跑:35岁(含)以下≤4'30",36岁(含)以上≤4'40"(测评次数为1次)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报考005、008岗位的考生,上述3个项目须全部达标,凡其中1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报考006、007岗位的考生,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任意2项达标的,即视为体能测评合格。
(八)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
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注重考察应聘人员形象仪态、沟通表达、逻辑思维、抗压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公告发布后,由于考生弃考等原因,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可正常开考。
其中,报考001、002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全部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专业能力测试注重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实操技能、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等,满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九)综合成绩
报考001、002岗位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20%、专业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占6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报考003、004、005、006、007、008岗位的,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十)体检
参加体检人选,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包括涉毒检测),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此外,以下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1.色盲、文身、肢体功能障碍的,不合格;
2.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十一)考察
参加体检并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十二)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江夏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
公示结束后,对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本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