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是新洲地区国民教育系列体制内的公办学校。
2.设立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武汉开放大学奖学金、务工人员励志奖学金,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3.品学兼优者有机会获评国家开放大学、武汉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
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5.为鼓励学员学习,我校实行如下优惠:①专、本科连读的本科学员;②一家直系亲属两人以上同时报读的学员,均可减免相应学分费的10%。同时满足以上两项优惠者,可再减免相应学分费的5%,个人学分费累计优惠不超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