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民王先生因小区遛狗不牵绳反复报警维权,却两度被民警强制送入精神病院长达67天,而其心理测评报告显示各项指标“没有症状”。
一、事件缘起与冲突升级
起因:2023年6月1日,王先生因小区电梯内有人遛狗不牵绳,多次拨打110要求调取监控。
冲突:多次报警后,他与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红卫路街派出所副所长余某某发生语言纠纷。
闯入:次日,余某某带队以“技术开锁”方式进入王先生家中,未出具任何书面法律文书,将其强行带走。
二、两次强制送医经过
1. 第一次收治(2023年6月2日)
送医理由:病历记载“频繁报警,民警疑其精神异常”,称其连续拨打报警电话两百多个。
收治情况:被送入武汉市武东医院精神科,住院7天,期间被迫接受注射和服药。
签字问题:王先生父亲在警方“不签字就拘留”的压力下被迫签字同意。
2. 第二次收治(2024年4月12日)
当街带走:王先生被同一派出所民警当街带走,送入武钢二医院精神科。
诊断依据:病历以“先后报警一千四百余次”为由,诊断为“偏执状态”,收治60天。
签字疑云:入院签字人系陌生人,王先生称从未见过此人。
三、关键矛盾与程序争议
1. 医学报告与警方认定直接冲突
心理测评结果:武东医院出具的SCL-90心理测量报告显示,王先生在躯体化、偏执、精神病性等所有核心维度均为“没有症状”。
诊断依据缺陷:医院仅凭警方口述和报警次数记录便做出“精神障碍”诊断,与客观测评结果明显矛盾。
2. 程序违法争议
法定条件:《精神卫生法》规定,公安机关强制送医须同时满足“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且“有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危险”。
程序缺失:警方无书面文书即“技术开锁”入室,仅凭主观判断便将反复报警等同于精神异常。
四、后续维权与官方回应
报案受阻:王先生出院后即报案,指控民警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但公安机关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官方态度:2023年8月,武汉市公安局在武汉城市留言板回复称“反映的情况不实”。
最新状态:截至2026年7月,王先生仍在持续申诉,涉事派出所未就采访作出正式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