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检法在海汇通案件中严重程序违法,这是铁定事实,我们暂且不论,今天,咱们就聊聊刑事判决书中的趣闻
(2021)鄂01刑初207号判决书中载明,公诉人称彭希负责对接基金公司、金交所,设计包装金融理财产品(判决书第9页),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6项关于集资诈骗局的证据:
1,破案经过及抓获经过
2,产品协议、认购协议、基金合同等产品资料,银行交易明细,工商资料,审计情况说明等书证
3,陈曲、向阳、姚殊等人的证言
4,......
5,被告人胡嘉敏等16个被告的供述和辩解
6,同案犯吴石萍等人的供述和辩解
......
判决书第18页载明,经本院审理查明,集资诈骗的事实,......被告人彭希负责对接基金公司、金交所计,设计包装金融理财产品......
问题1,彭希对接的金交所是几个金交所?这些金交所是不是省级政府批设的金交所?是不是伪金交所?彭希是如何对接的金交所?和金交所的什么人对接?对接的书面协议材料在哪里?有没有金交所的备案资料?
上面的资料公诉人均未捉供,判决书也未审理查明......属于故意遗漏,为什么要遗漏,大家细品
问题2,彭希设计包装金融理财产品
金交所定融合同是彭希设计的吗?是彭希包装的吗?非也,彭布没有资格、也没有能力设计包装,本案中谁有资格设计?只有大泰金石有资格设计,又是谁包装的呢?武汉大成提供了《法律意见书》,即法律尽调,德音、德勤提供了《财务尽调》,进行了产品包装
而上述公司、材料均未进入公诉人的证据材料,陈小平也未查明,为什么呢?也是故意的......
大家细想,这些材料如果进入证据之中,集资诈骗罪还会成立吗?????
这就是陈小平、刘太平需要程序违法的原因......
刑事案件后,根据国务院、清整联办规定的地方金融属地管理原则,刘太平、陈小平应将案涉所有资产随同存量合同,整体移交深圳等属地人民政府妥善处置化解,但是刘太平是怎么做的呢?刘太平却把深圳等地的地方金融存量合同,瞒天过海,用电话诱导所有被害人确权,企图在武汉异地,以10%的比例化解,可惜呀,这些阴谋诡计已被存量合同当事人全部揭穿......被害人倒要看看,刘太平、陈小萍等人还要嚣张跋扈到什么时候???
而且,根据2020年11月25日江岸分局公告,海汇通案件得到了公安部、湖北省委、武汉市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区公检法、金融管理局、信访局等部门联合处置,武汉市公安局从全市13个分局抽调办案骨干,成立案件侦办专班,会同省厅指导组、市局经侦支队,分局经侦大队等部门共百余人集中办公,全力推进案件侦办、资产审计、人员追抓、追脏挽损等工作,先后到23市调查取证……
请问,这么大的阵容,就不知道清整联办2018年2号文吗???
请问,资金被挪用6年了,120亿的市值管理的资金追回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