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律师的选拔应当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律师中,择优选拔政治过硬、业务扎实、有奉献精神、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律师到四川、贵州锻炼。
1、政治坚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热爱国家;
2、40周岁(含)以下,律师执业年限不满3年(年龄及执业年限计算截止到2026年7月1日);
3、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专业能力较强;
4、热心公益、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西部地区环境和开展法律服务工作需要;
6、未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2025年度的派驻青年律师自愿在原接收地延长一年锻炼期限的,经省司法厅与青年律师接收地沟通,在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可同意其报名;延长锻炼期限的青年律师占用2026年度名额;已经延长1年锻炼期限的本次不再延长。
2026年我市按照1:3比例选拔推荐,共向省司法厅推荐30名青年律师。
1、宣传动员。动员本地本所优秀青年律师积极报名,围绕组织青年律师到西部锻炼的重要意义、选拔条件、工作模式、保障政策等,深入细致做好政策阐释,特别是要提醒青年律师做好充分思想准备,接受艰苦环境、习俗差异带来的心理落差。
2、律所推荐。报名参加西部锻炼的青年律师,应填写 《2026年度青年律师西部锻炼报名表》,提交律师执业证、身份证、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享受医疗保障凭证等复印件,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推荐意见,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青年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或律师行业党组织要对报名的青年律师出具政治鉴定意见。
3、材料要求。《2026年度青年律师西部锻炼报名表》(双面打印;填写时切勿改动格式;贴好照片;报送 word 版和 pdf版,并邮寄三份;参加2025年度锻炼并申请延长锻炼期限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和《2026年度青年律师到西部锻炼选拔情况汇总表》(报送 word 版和 pdf 版,并邮寄一份),具体根据所在地区司法局要求按时报送,由区司法局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
(一)根据司法部通知,接收地原则上按照 10万元/年/人的标准为青年律师发放法律服务补贴或办案补贴。
(二)省律师协会在派遣前为青年律师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
(三)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青年律师选派工作的通知》中的“保障政策”部分,落实个人和团体会费减免等各项保障政策;
(四)派出地要配合接收地加强青年律师日常监督管理,既要管好工作期间,也要管好“八小时外”,不断强化青年律师人身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引导青年律师自觉尊重当地民族宗教信仰和社会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