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武汉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法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我院开展202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第三批次),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计划
0301法学博士:6人
030105民商法学:全日制计划2人;
030107经济法学:全日制计划1人;
030109国际法学:
(全日制)国际公法学1人; (非全日制)国际经济法学1人;
0301Z3监察法学:全日制计划1人。
0351法律博士:12人,(非全日制)涉外法治方向:含国别(区域)法方向、涉外司法方向、涉外法律服务方向、国际组织方向。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见学校通知。
二、考核候选人的确定
(一)外语水平基本要求
法学博士外语水平免试审核通过的考生。
法律博士免试审核通过的考生以及参加学校外语水平考试成绩有效的考生,视为达到我院外语水平要求。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考生须参加学校2026年博士外语水平考试,成绩符合学校外语合格标准为有效。
(二)确定候选人
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进行集体审核评议,按百分制打分,根据总评成绩作出评议结论。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审核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30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于6月3日前后网上公示,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考核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6月7日13:00 (法学院217B会议室)
笔试:6月7日14:00 (法学院115教室)
加试:6月7日16:15(法学院115教室)
面试:6月8日8:30(具体地点见学院当天张贴)
四、资格审查验证材料
1.往届生核验原件: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
提交复印件: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核验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核验有效期内)。
应届硕士生核验原件:硕士研究生证、身份证;
提交复印件:硕士研究生证、身份证、学信网学籍证明(核验有效期内)。
2.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3.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须本人签名。
4.考生应填写提交《考生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附件下载),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
入学前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五、考核费用(二维码待更新)
按学校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收取考核费用。
缴费时间:2026年6月5—7日
缴费金额:180元
缴费方式:使用手机微信/支付宝扫码二维码(待更新),进入缴费界面,填写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并核对缴费名目为:2026年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费用,费用金额为:180元,确认无误后完成缴费。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核查、面谈和“函调”(必要时)等方式审查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以及核查考生以往考试作弊、违规违纪受处罚的情况等。
请考生下载《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见附件),由考生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单位的党组织填写盖章,密封并盖骑缝章由学生本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提交或由党组织在复试前寄到武汉大学法学院。《考核表》须用黑色笔填写,不能打印,以便存档。
《考核表》接收地址: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0室 牛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3625
七、考核内容与形式、成绩
1.考核内容
(1)学术素养。通过考核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考查其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所需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所需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和已取得的成果,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其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所需的创新潜质。
2.考核形式
考核采用现场线下方式进行,考生应按时参加综合考核,不按时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为放弃。
(1)专业笔试:法学博士笔试考核内容包含法学理论和专业基础。
法律博士考核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专业素养(行政法、民法、刑法、涉外法),考察考生的法律专业素养及所报考方向的前沿问题与实践问题解决能力。
(2)综合面试环节
1)PPT报告:考生须以PPT形式向考核专家组报告本人的学习(及工作)经历、本科与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情况、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外语水平、科研经历与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未来开展学习研究的计划等内容。PPT汇报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
2)综合面试:通过现场抽题等方式,考察考生的治学态度、学术素养、外语水平、专业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包含外语水平面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素养:考察候选人的专业知识、研究能力、学术道德和学术水平。对候选人的研究计划进行评价,候选人提交拟研究方向的详细开题报告或研究计划书,需体现明确的问题意识、创新视角及可行性论证。
外语水平:考察候选人综合运用外语进行学习和研究的能力。评价候选人运用外语进行交流以及阅读和翻译英文文献的能力。
培养潜质:考察候选人可持续的研究发展潜力。评价候选人提出具有理论价值或实践意义的研究问题,具备用理论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3.加试。跨一级学科考生按《武汉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招生目录的规定,加试规定的科目,考试形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考核成绩
考核专家组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情况,对候选人按百分制打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专业笔试、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及培养潜质四方面成绩中的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法律博士外语水平综合成绩包含外语水平考试成绩(25%)与外语水平面试成绩(75%)其中符合免试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认定为80分。
各项按比例计算得出考核总评成绩。考核总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法学博士考核总评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学术素养成绩×30%+外语水平面试成绩×20%+培养潜质成绩×20%。
法律博士考核总评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专业素养成绩×30%+外语水平综合成绩×20%+培养潜质成绩×20%。
八、录取
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核总评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信息查询和咨询方式
1.网址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网(http://golaw.whu.edu.cn)
2.咨询电话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027-68753628
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涉外法治学院
2026年6月3日
特别提醒:
为保证综合考核的顺利进行,请考生下载企业微信,接受学院(企业微信号:武汉大学法学院)邀请,保持学院设置的备注名不要修改,以便接收后续通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