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项目及年龄要求
1、竞赛项目:混合团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第一混合双打、第二混合双打、融合单打)。
2、年龄区间:所有参赛运动员须年满19周岁至65周岁(1961年1月1日(含)至2007年12月31日(含)出生)。
(二)参赛单位
1、身体健康符合条件的武汉市各俱乐部会员均可组队参加。须持公安机关核发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外籍运动员须持护照原件,港澳台运动员须持有回乡证原件),经注册确认后方可参赛。
2、参赛运动员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个人保险复印件、自愿参赛及风险告知书参加比赛。因参赛资格不符或舞弊参赛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个人自行承担。
(三)参赛资格
1、队伍编制:每支队伍报名人数最低10人、最高20人,人数不达标不予参赛。
2、人员锁定:每名运动员每赛季仅限代表一家俱乐部参赛,不得跨俱乐部重复报名。
3、兼项限制:团体赛中男双、女双、混双项目运动员禁止兼报,仅融合单打项目可正常兼报。
4、身体要求:所有参赛队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赛前需统一签署《自愿参赛风险告知书》,自愿承担参赛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