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中山市教体系统2026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我校就本专场招聘的专任教师岗位资格核验、业务考核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山市教体系统2026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有关规定,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直接业务考核(含笔试)。请考生及时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网上管理系统网址:https://jyrc.zsedu.cn/home.action)查阅是否通过初审。
武汉Ⅱ考点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26年5月29日21:00后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
数学、物理学科:笔试+面试(试教)
语文、英语学科:综合考核+面试(试教)

1.时间:2026年5月3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温馨提示:外省市的考生,请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2.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2号教学楼2201室。
3.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素养及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请通过初审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于5月31日上午7:50前到达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进行签到、候考,逾期未前往签到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开考后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1.时间:2026年5月31日-2026年6月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老法学院二楼210室。
3.综合考核内容:综合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心理品质、从业潜能、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等。综合考核成绩总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作为试教人选。
4.请通过初审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按照准考证上的签到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签到、候考,逾期未前往签到的,视为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5.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综合考核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未达1:5比例的,综合考核成绩实际合格人选全部入围试教。

资格复审安排在试教前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所有入围人员均需参加试教前的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试教(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资格复审须准备材料
试教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所有入围试教的考生根据个人报考身份,在面试当天带齐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达试教场地进行资格复审:
1.应届毕业生
(1)本人身份证
(2)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人员须携带个人承诺书)
(3)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
(4《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
(5)学历学位证(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复印件,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6)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本科学历学位证、专业方向证明、获奖证书等)
2.社会人员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复印件)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获奖证书等)
(4)如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合同(合同内明确工作岗位,若内未明确工作岗位的需同时提供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有效工作证明)、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
(5)公告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时间:5月31日-6月2日,具体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老法学院二楼
3.数学、物理学科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4.语文、英语学科试教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对象。试教成绩当场公布。
5.笔试和综合考核结束,学校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入围面试(试教)人员,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无收到通知,视为综合考核(笔试)成绩未进入试教环节,具体成绩可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网上管理系统查询。
本公告以中山市教体系统2026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为准,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28165924,0760-23216215, 联系人:李老师 胡老师


图文丨葛旭文 胡明朗 编辑丨程秋艳
一审丨叶大盛
二审|李灿泽
三审|王曙东
联系电话:0760-23216215
https://zsez.z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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