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区发布最新规范:严禁中小学师生用AI干这些事
中小学师生能不能用AI,怎么用AI?相关事项在武汉市江岸区首次被明确。日前,江岸区教育局正式发布《江岸教育系统中小学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管理规范(试行)》(下称《规范》)。这是武汉教育系统首个指导中小学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的管理规范,试行期一年。《规范》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中小学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指南(2025年版)》等文件制定,涵盖总则、组织管理与准入机制、分级使用规范、教学与应用场景规范、教育管理应用规范、数据安全与伦理红线、培训保障与容错以及附则,共八章二十六条,并附“负面清单”七项。《规范》明确提出六项基本原则:育人主导、分级分类、安全可控、人机协同、公平普惠、迭代适应,强调坚持教师主体地位,AI仅作为辅助工具,严禁在价值观引导、情感关怀等核心育人环节替代教师。在分级使用方面,小学阶段严控学生端使用,仅允许在教师指导下体验互动;初中阶段适度开放探究性应用,学生须标注AI使用环节;高中阶段鼓励创新探索,但核心观点与结论须独立完成。《规范》建立了“区级统筹、校级落实”的管理架构。区教育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教育AI工具白名单”动态管理制度;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须明确“能用、慎用、禁用”场景。引入的第三方服务商须签署数据安全承诺书,确保师生数据不进入通用大模型公共训练池,产品须支持数字水印功能。在数据安全与伦理红线方面,《规范》要求使用AI前必须对师生数据进行脱敏处理,严禁将未脱敏敏感信息投喂至公有模型,严禁AI直接替代教师备课上课、代写评语,严禁学生利用AI代写作业或考试作弊。同时建立容错机制,对教师因AI技术不可控因素导致的非主观性教学事故予以容错处理。据了解,江岸区近年来积极深耕人工智能教育领域,多所学校已形成特色实践。2026年世界数字教育大会发布多项AI教育伦理成果之际,江岸区以“优势再造年”为契机率先出台该规范,为全区“人工智能+教育”行动提供制度保障。
关于AI工具使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