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校团委结合相关工作部门对报名者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报名者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结构化面试:由校团委、研究生院和研工部组成评审会,主要考察竞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是否达到拟任职位的团体协作的要求。竞聘学生阐述竞选理由、自身优势和工作构想及思路,展示形式不限,时间5分钟以内。展示后每位竞聘者回答现场评委老师的提问。
3.基层评议:根据面试的结果,确定各部门候选人并综合其表现,经基层评议,最终确定各部负责人拟任人选。
4.公示:学校将在校团委网站对各部门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5.试用考察:对所有当选者将进行公示。对于经公示发现不合格的,以及经试用(试用期1个月)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辞退。
本通知办法由校团委、校研究生会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