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房屋征收岗(2名)
2.信访办理岗(1名)
3.城中村项目管理岗(1名)
4.招采和成本管理辅助岗(1名)
5.工程管理辅助岗(1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团结合作,保守秘密,维护公司的荣誉和利益;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备国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经济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