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江城,珞珈山色正新;东湖之畔,法治思潮激荡。2026年5月8日至10日,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赵威律师,参加了为期三天的“武汉大学刑事辩护特训班(第一期)”学习。
这次学习的动因,源于近年来办理的一些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尽管在我个人案件总量中不占最大多数,但是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也带来一些反思,迫切需要开阔思路、加强学习。
此次特训不仅是一次刑事辩护知识的“充电”,更是一次刑事辩护思维的“破冰”。在顶尖学者和实务大咖的传道授业与同行的思维碰撞中,对刑事辩护的思路和技术路径有了更深的体悟。
溯源法理:探寻刑法适用的“匠心”
特训伊始,课程便直击刑辩的核心痛点。2029年5月8日上午,何荣功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以《刑法适用方法论与刑事辩护》为题,高屋建瓴地剖析了刑法解释背后的逻辑与价值权衡。何教授指出,实务中的很多疑难争议问题,都是关于法律原点和原则的争议。有的案件确实存在争议,需要刑法理论的定分止争,如果我们能够提供理论支持,有助于在推动案件妥当办理的同时实现有效辩护;有的案件办案机关(人员)内心“感觉”定罪处罚不妥,但又难以说出法理,如果我们能够提供有说服力的理论论证,有助于坚定办案人员的信心,实现有效辩护;有的案件处理已成为司法习惯,但这种处理是存在问题的,如果我们能够提供充分的理论分析,完全可能改变(弱化)习惯,推动司法进步,实现有效辩护;有时司法人员认真、善意地将案件办理得不(够)妥当,如果我们能够提供充分的说理论证,有助于改变这种“善意的不当”,实现“善意的妥当”;有的案件因为客观原因办案机关无法作无罪处理,如果我们能够提供理论支持,实现案件的量刑减让,同样是有效辩护;有的案件尽管我们提供了有力的理论分析,因多种原因的制约,最终辩护无效,我们内心无悔无愧,司法人员和家属也会对我们的专业和敬业充满敬意,我们的工作会更有尊严。
下午,车浩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接续开讲《刑法解释与刑事辩护》。车教授的授课深入浅出,他将抽象的犯罪和辩护理论与具体的案例相结合,让听众深刻认识到,精准的刑法解释是构建有效辩护的基石。
精进技艺:多维视角下的“破局”之道
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深入实施,量刑辩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2026年5月9日的课程,重点聚焦于辩护实务的精细化操作。黄祥青老师(上海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一级高级法官)结合自身丰富的审判经验,详细拆解了《定罪量刑的一般规则与方法》。黄老师的讲解让我意识到,辩护工作不仅要“攻其一点”,更要“顾及其余”,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之间寻找最佳的平衡点。
随后,朱明勇主任(北京京门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带来了《刑事辩护的多维视角及方法选择》。作为常年奋战在一线的刑辩大咖,朱主任以其经办的经典案例为蓝本,生动诠释了如何在绝望中寻找希望。他特别强调了辩护策略的“组合拳”——从实体法上的无罪、罪轻辩护,到庭前会议程序的运用,多维发力方能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科技赋能:直面电子数据的“新战场”
5月10日上午的课程,极具时代特色。朱桐辉副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电子数据鉴定人)讲授了《定罪量刑要件引导下的电子数据辩护》。在刑事案件日益数字化的今天,电子证据的审查判断已成为不可回避的课题。朱教授通过展示真实的电子数据取证瑕疵案例,提醒我们在面对海量数据时,必须具备“鉴真”思维,善于利用技术专家辅助人制度,打破控方的证据链条,为当事人守住程序正义的底线。
知行合一:论坛交锋中的“思想盛宴”
培训的尾声,全体学员共同参与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特训班刑辩论坛”。来自五湖四海的法律同仁们各抒己见,围绕刑事辩护等热点话题展开了激烈交锋。思想的火花在交流中迸发。这份宝贵的经历,无疑将转化为未来执业道路上攻坚克难的利器。
结语
珞珈山下,三日时光虽短,收获却沉甸甸。感谢武汉大学法学院提供的优质平台,感谢各位顶级学者和实务专家的倾囊相授。特训虽然时间不长,但是点到了很多实务中的知识盲区,有助于后续按图索骥继续学习。
作为新时代参与刑事辩护工作律师群体的一员,我们深知“路漫漫其修远兮”。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将以此次特训为新的起点,将学术的严谨与实务的智慧相融合,继续秉持“法律卫士”的初心,在每一个案件中追求极致,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