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天周日
温度16-28℃

阴
保持心情愉悦
关于提名武汉大学历史学院第二十一届
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历史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推动研究生代表大会制度建设,鼓励历史学院研究生同学在校园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落实《武汉大学历史学院研究生会章程》《武汉大学历史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工作规定》,维护历史学院全体研究生的各项权利,武汉大学历史学院第二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将选举产生武汉大学历史学院第二十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下称“常代会”)。为做好常代会组织工作,现将历史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提名工作的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常任代表委员的基本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表决权。在常代会会议上发表意见,通过符合常代会工作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三)建议权与提案权。在职权范围内提出议案,合理合法合规地发表相关工作建议、提出相关议案;
(四)监督权与质询权。有权监督院研会的日常工作和组织运作情况,对院研会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的工作提出质询;
(五)复议权。有权对常代会、院研会对相关组织、个人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在会上提出异议并向常代会提出复议,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六)评议权。参与评议院研会工作部门,常代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七)常任代表委员应有的其他权利。
二、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应符合的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道德品行优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作风;
(三)表率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同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四)群众基础良好。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
(五)履职能力较强。熟悉研究生会系统工作,能够在完整任期内履行委员职责,准时参会,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
(六)为武汉大学历史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承认、遵守《武汉大学历史学院研究生会章程》及《武汉大学历史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工作规定》;
(七)担任院研会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及各班班长的代表,原则上不可推荐为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
三、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提名办法
(一)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由各班代表团从研代会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大会筹备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后,经学院团委考察遴选并报学院党委审核确定,在研代会上进行差额选举,选举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二)为保证常任代表委员的广泛性,各班原则上需有至少1名委员,其中中国史班原则上需有至少2名委员。考虑临近毕业等实际情况,本次常任代表委员名额暂不分配至毕业班级代表。非毕业年级的各班代表团可推选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2至3人。
(三)请各班团支部鼓励代表积极报名,由团支部填写《武汉大学历史学院第二十一届研代会常代会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于5月14日12:00前将本代表团推选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信息发送至邮箱:wdlscdh@126.com。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第二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6年5月9日

编辑:晏依宏
责编:晏依宏
审核:周炳宏

扫码关注我们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研究生会
微信号 : wdlsyh2015
致力服务 让每一种需求都有回应
为你发声 让每一个声音都被倾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