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洲区李集街中心小学四楼会议室座无虚席,上百名师生齐聚一堂,共同参与以“懂治安小知识,做守法好少年”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本次活动由李集街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沈翠清同志主讲,旨在帮助学生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条款,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场生动实用的普法讲座。
活动伊始,她亲切地称呼自己为“沈老师”,用热情洋溢的话语迅速拉近与师生的距离,通过精心选取五个贴近学生生活的真实案例展开讲解,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法兴趣。同时,围绕“小冲突,大麻烦”“随手一扔的高空抛物危害”“网上玩笑不能触碰的底线——侮辱他人、散布隐私、编造谣言”“校园霸凌的法律边界”以及交通安全“三不准”等热点话题,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深入浅出地剖析了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界定标准与法律后果,为师生们提供了清晰可行的预防途径。
互动问答是讲座的高潮环节。沈翠清引导同学们将所学知识运用到案例分析中,鼓励师生主动举手发言,分享自己对案例中法律问题的理解。对于回答认真、思路清晰的同学,现场响起阵阵热烈掌声给予鼓励;对于回答中存在的不足,她则耐心予以纠正和补充,在轻松活跃的氛围中帮助师生巩固所学知识,真正实现“学以致用”。
讲座特别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作出清晰界定: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若有违法行为,虽不执行拘留,但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人需接受矫正教育,切勿抱有“年龄小就没关系”的侥幸心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若违法情节严重,或一年内两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同样可能面临拘留处罚,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使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若存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情形,也将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彻底打破“年龄免责”的错误认知。这一规定既延续了保护未成年人的立法初衷,又避免了“法不责幼”信号的传递,让同学们明白无论处于哪个年龄段,都要为自身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讲座尾声,沈翠清鼓励师生前往李集司法所咨询交流法律问题。不少同学表示,通过此次讲座学到了许多实用的治安小知识,明白了“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今后会自觉遵守法律,争做守法好少年。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不仅让新洲区李集街中心小学的师生们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更有效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为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