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分别回应媒体关切,其中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胡昌文针对“十四五”时期咸宁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开展的工作及成效这一问题,作了详细回应。
一是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实现新提升。始终坚持政治引领,每年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活动,举办专题轮训班,建立起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制度化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制度。常态化开展法治建设督察考核,在全省率先推行年终述职述廉述法“三述同步”机制,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实现述法“全覆盖”,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新突破。严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关,全市7722名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有效杜绝无权执法、越权执法。推进43个执法领域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全面推行“三分一定”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改革经验在全国全省形成影响力。创新实施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和公益减罚制度,“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模式获全省复制推广。构建市县乡三级执法监督体系,在全省率先实现“扫码入企 综合查一次”,入企入户行政检查同比下降36.8%;全覆盖开展案件评查,发现并整改执法突出问题3400余个、制发监督建议书256份。2025年我市在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测评中排名第三。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现市县两级复议职责统一行使、乡镇(街道)咨询点全覆盖,累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907件,依法纠错纠偏,有效规范执法。
三是精准法律服务供给展现新作为。努力以实实在在、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五年来,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12.98万人次。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1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推行公证延时办、预约办、网上办等便民举措,办理公证案件14.56万件,为群众减免费用385万元。
四是深化普治融合取得新成效。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创新“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构建“大普法”格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选聘“法律明白人”3289名、法治副校长514名,实现校园普法全覆盖。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门、只跑一次”,五年来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9.2万件。一站式多元解纷经验全国推广,“合议共管”经验获国家级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