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武汉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1、灭火救援员170名
从事灭火救援、社会救助、防火巡查等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2、消防车驾驶员79名
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操作及维护保养等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3、通信员21名
从事接处警调度、会议保障、灭火救援现场应急通信保障、通信设备维护使用等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招聘计划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男性,具备高中或同等(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学历;
4.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哮喘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
5.灭火救援员、通信员岗位年龄为18至30周岁,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6.政治考核合格,未受开除、责令辞职或辞退等处理,无违法违纪、不良征信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通过邮箱进行报名,并发送《2026年武汉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信网学籍证明和相关技能证书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照。
(一)监督电话:027-85589120
(二)截止时间:2026年2月24日
本次招聘将根据报名意向分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考核标准见附件2)、面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符合条件的择优录取,参加入职培训并试用。
试用期六个月,其中前三个月为入职培训期。入职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退出的、合同期未满提前离职的,按单方面违约处理,须退还相关费用。
(一)工资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构成。其中,入职培训期发放培训期工资3000元/月(含绩效奖500元/月)。培训结束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进行等级评定,按所定等级发放相应工资;试用期结束年收入约为8万元至16万元(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具体薪资以用人单位为准;
2.享受高温津贴(6至9月份)、工会福利等;
3.担任班长、分队长、站长等管理职务,每月发放相应职务补贴。
部队退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及曾在其他消防救援支队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人员,工作(服役)年数可纳入等级评定;入职前已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时间可纳入等级评定。
(二)工其他福利
1.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免费体检;
4.在职期间取得 B2 机动车驾驶证,且在本单位实际从事驾驶员岗位工作满 1 年的,其驾驶学习费用可分四年按每年 25% 的比例予以报销;
5.凭工作证件可享受在武汉市内免费乘坐地铁及湖北省内就医优待、参观游览优待等政策;
6.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武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并享受相应房屋租售优惠政策;
7.可按照《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2022年版)》消防救援职业工种指标相关规定,享受入户武汉加分。
(一)设置(副)站长、(副)政治指导员、(副)分队长、小型站(副)站长、(副)班长等职务;
(二)入职前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表现优秀的可破格选拔担任(副)分队长职务;
(三)对工作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人员,按规定给予立功受奖,并在骨干培训、入党、学习驾驶、岗位等级晋升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四)入职后表现优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录取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工龄可计算相应年限。
实行24小时驻勤不定时工作制,日常轮休采用工作5天休息2天、工作10天休息4天两种模式。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可申请每月休8天或每季度休20天。
(一)本次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
(二)入职体检费由个人支付,工作满一年后凭体检发票报销;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接收消息通知;
(四)未按要求参加考核、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特别提醒: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入职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在招聘过程中,我单位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信息或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