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综合年收入不少于30万元,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武汉理工大学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博士后公寓、子女入学等);
2.提供充足的研究经费支持,并协助在站博士后申报博士后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其他科研项目;
3.鼓励支持在站博士后申报行业学会优秀博士论文、博新计划、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及其他各层次人才计划;
4.提供博士后研究工作条件,根据研究任务组建由研究生构成的研究小组,支撑研究任务的开展,每年支持博士后参加1次以上国内或国际学术交流;
5.在站期间科研表现优秀的博士后,学校鼓励其留校任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