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原则上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27周岁,校内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两年以上高校工作经验或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毕业人员优先考虑。
(三)热爱学生工作,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品行端正,责任心强,乐于奉献,热爱并愿意长期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五)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接受住校,服从学校的安排。
(六)基本条件满足学校招聘制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