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中北路获悉,武汉产业:2026-2028年度武汉市江夏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节选。二、建设目标
力争到2028年,新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15个以上,有效提升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商品化处理和冷链流通能力,保障“菜篮子”产品稳定供应,助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三、奖补对象
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建设内容
(一)冷库主体
1.节能型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
2.节能型机械冷库。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的冷库。也可对闲置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冷库。
3.节能型气调贮藏库。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
建设主体可根据产品特性和实际需求选择冷库的建设类型和规模,可以选择一种或多种类型组合建设,更好地提高设施利用率。冷库主体建设投资主要包含墙面、地面保温工程及制冷系统设备设施。
(二)配套设施设备
配套设施设备投资为围绕冷库主体建设所需的必要工程及设备,主要包括:基础开挖、地面硬化、钢棚钢架等土建及结构工程,以及各类辅助生产设备。其中辅助设备包括: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真空预冷等专用预冷设施;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干制、包装、移动式皮带输送、信息化采集等必要设备;冷藏运输车辆1台。
五、奖补标准
支持项目建设主体2026-2028年度完成新改扩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项目。单个主体最高补贴比例不超过仓 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总造价(冷库主体造价和配套设施设备造价之和)的30%,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最低冷库容量不低于100立方米。其中,纳入奖补范围内的配套设施设备造价不得超过冷库主体造价。已纳入或已享受中央、省、市相关政策扶持范围的项目不得重复奖补。
来源:江夏区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中北路为个人账号,并非任何组织机构账号,欢迎微信公众号中北路读者提供一手真实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