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包费用 “零自付”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武汉将在全市范围内试行“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包”(以下简称:基本服务包)费用“零自付”,该新规自2026年6月15日执行,试行2年。

据湖北日报报道,5月15日,全省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零自付”工作线上培训会召开,官宣湖北将全省推行“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包”个人费用“零自付”服务。
据悉,本次推出的住院分娩“零自付”政策,是湖北省扎实推进生育支持服务、深化民生保障、破解家庭生育难题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医保保障体系,切实降低群众生育成本,让群众生育更安心、更舒心、更放心,全力守护母婴健康,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全省范围内,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孕产妇,以及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均可享受该项政策红利。此次住院分娩“零自付”,并非全程全免费,而是立足医保基本保障原则,聚焦顺产、剖宫产临床必需医疗需求,将医保目录内合规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全部纳入基本服务包,实行全额保障。
参保孕产妇在省内签约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包内合规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全额报销,费用计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针对特殊治疗、特需服务、分娩并发症及并发症等超出基本服务包的医疗费用,严格按照现行医保政策正常结算报销。
具体政策解读如下:
哪些人群可参与?
按规定参加湖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分娩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含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包含哪些项目?
基本服务包覆盖参保人员单次正常住院分娩过程中发生的符合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的必需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普通病房标准)、护理费、诊查费、阴道分娩(常规) 或 剖宫产(常规) 对应的分娩操作、手术、麻醉、监护以及与分娩直接相关的常规检查、药品、耗材等费用。
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其他特殊治疗、特需服务,以及合并症、并发症治疗费用等不纳入基本服务包范围。基本服务包由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制定,根据分娩需求以及医保基金可承受能力等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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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包(自然分娩)


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包(剖宫产)


“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包”
具体结算标准?
1.自然分娩(常规):4500元/例。
难产分娩的,在自然分娩基本服务包基础上增加1000元/例。
2.剖宫产(常规):6000元/例。
自然分娩转剖宫产的,在剖宫产基本服务包基础上增加1500元/例。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自然分娩增加1000元/例,剖宫产增加1500元/例。
基本服务包定额支付标准由省医疗保障局结合既往分娩历史数据及基金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各统筹区可根据本地实际,综合考虑基金可承受能力、不同等级医疗机构资源消耗和成本支出,制定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差异化的支付标准,报省医疗保障局备案后执行,原则上各统筹区总体病例支付标准不高于省级规定。
对使用其他特殊治疗超出基本服务包范围的,基本服务包定额支付费用及其他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对照相应的DRG/DIP病(组)种支付标准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异地就医能使用吗?
参保人员在省内其他市(州)签约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直接结算的,基本服务包定额支付标准按就医地标准执行;超出基本服务包范围的费用,按参保地支付政策执行。参保人员在省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按参保地现行政策执行。参保人员未直接结算回参保地申请手工(零星)报销的,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在省内其他市(州)签约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直接结算的,基本服务包定额支付标准按就医地标准执行;超出基本服务包范围的费用,按参保地支付政策执行。参保人员在省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按参保地现行政策执行。参保人员未直接结算回参保地申请手工(零星)报销的,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武汉哪些医院支持“零自付”?
6月,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布2批共52所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包费用个人“零自付”名单,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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