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爱家名校华城:万科物业续聘失败欲提前撤场,业委会正告:违法违规,绝不允许!
一、事件始末:三年合同到期,续聘投票失利
时间拨回2023年,万科物业中标武汉爱家名校华城小区物业服务,签约三年,当初投标时曾承诺带资510万元进场改造小区设施,这份承诺也成为全体业主当初选择万科的重要理由。
转眼三年服务期将满,2026年4月,小区召开业主大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业主就“是否续聘万科物业”进行公开投票表决。
本次投票覆盖小区4368户业主,回收有效表决票3203张,参与表决专有面积占小区总面积73.53%,完全符合《民法典》业主大会表决门槛。
最终表决结果明确:不同意续聘万科物业,万科物业续聘提案未获业主通过,续聘彻底失败。
与此同时,业主大会同步通过《公开遴选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方案》,小区即将启动新物业公司招标选聘工作。
二、矛盾爆发:距合同到期还有51天,万科物业单方面宣布提前撤场
业主大会否决续聘后,万科物业并未等待完整服务周期结束、完成合法交接流程,反而单方面致函小区业委会,对外发布《致爱家名校华城小区全体业主的一封信》,宣称将于2026年7月31日完成全部撤场与交接手续。
此时距离原三年物业服务合同到期,还有足足51天。
万科物业单方面提前终止服务、计划提前撤离小区的举动,瞬间引发全体业主强烈不满,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火速发布《正告声明》,直指万科物业此举严重违法违规。
三、业委会硬核正告:两大法律依据,提前撤场完全不合规
在正式盖章下发的《正告声明》中,业委会清晰引用两部法律法规,逐条指出万科物业的违规之处:
1. 《民法典》第950条:合同终止前,物业必须持续履职,不得擅自提前离场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新物业接管之前,原物业公司有法定强制义务,持续处理小区全部物业服务事项,保障小区安保、保洁、设施维保、垃圾清运等基础服务不断档,无权单方面中途停止服务、提前撤离。
2.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不续聘须提前90日书面告知业主
法规明确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公司若决定不再继续提供服务,必须提前90天书面告知全体业主。
本次万科物业仅提前51天就单方面宣布撤场,远未达到法定90天告知期限,程序严重违法,直接侵害全体业主居住生活权益。
业委会在声明中强硬表态:万科物业发布的撤场告知信内容违法违规,严重侵犯业主合法权益,责令万科物业立刻停止全部违规操作,严格依照《民法典》《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履行交接、退场全部法定义务;若万科一意孤行,业委会将采取一切必要法律措施,维护全体业主正当权益。
四、深层核心争议:510万进场带资去向成焦点,完整资产资料拒不移交?
表面是提前撤场程序之争,背后藏着全体业主最关心的核心矛盾——当年万科中标时承诺的510万元带资进场资金,如今去向不明。
为此业委会向万科物业提出明确交接要求:
1. 完整移交510万带资改造对应的全套凭证:发票、合作合同、工程检测报告、验收资料;
2. 小区全部公共固定资产,必须按照固定资产编码逐项清点、完整交接,做到账实对应、有据可查。
业主普遍担忧:若万科物业仓促提前离场,大量公共资产、改造资金账目资料极有可能出现遗漏、缺失,后续业主想要追溯510万资金使用明细、核查小区公共设施资产,将难上加难,最终受损的还是每一位业主。
五、业主心声:拒绝潦草退场,守住小区公共利益
1. 服务不能断档:小区几千户居民,老人、孩童居多,安保、电梯维保、园区清洁、垃圾清运一刻不能停,物业单方面提前撤场,极易造成小区管理真空,滋生安全隐患;
2. 法律底线不能破:90天告知期、过渡期持续服务是法定责任,物业公司不能只享受收取物业费的权利,却规避法律规定的退场义务;
3. 510万资金必须说清:当初承诺投入小区改造的510万,每一笔支出都该对业主透明公开,完整资料、资产清单缺一不可,绝不允许物业“拍拍屁股走人,账目一笔糊涂账”。
六、后续走向:小区即将公开遴选新物业,交接合规是第一前提
目前小区业主大会已表决通过公开选聘新物业公司方案,业委会将依规启动招标流程,筛选符合业主需求、账目透明、服务规范的新物业服务企业。
在此过渡关键期,业委会明确立场:
无论万科物业是否愿意配合,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完整履行剩余服务周期义务,完成全套资产、账目、资料交接;任何企图提前违规撤离、逃避账目核查的行为,业主与业委会都将依法维权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