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记者6月13日获悉,大喊“走啊”开车救人的武汉的哥王涛获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交管大队表彰,为其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礼品表彰其善举的同时,依法消除其救人途中逆行、闯红灯记录。

出租车司机王涛。
6月5日下午5时,汉口一名3岁女童高烧突发晕厥、情况危急。家属紧急拨打120后,受晚高峰拥堵影响,救护车无法迅速赶到现场。情急之下,孩子奶奶抱着孩子冲出小区求助,武汉联海出租车公司司机王涛遇见后,大喝一声“走啊”,果断揽下紧急送医重任。
接到王涛的紧急报备电话后,武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指挥中心,江汉、硚口两区交管大队联手为其开辟应急通道。
江汉区交管大队精准调控沿途信号灯,最大程度减少路口等待时间。在车辆必经的双洞正街与解放大道路口,执勤民警李永林则赶到现场,在滚滚车流中,引导救援车辆快速通过拥堵路口。

救援车辆行至解放大道万松园路段遭遇拥堵,王涛立即弃车抱娃徒步奔跑赶赴医院。途中,一名热心电动车车主接续求助,载着王涛和患儿赶往医院。
硚口区交管大队接到通报后,迅速安排执勤民警倪磊、辅警程晶提前在同济医院门口疏散拥堵人车,清出急救通道。不到30分钟,女童被送进医院急诊治疗获救。

6月12日下午,表彰会上,江汉区交管大队向王涛(右)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礼品。
谈及当天惊险的救援过程,王涛坦言:“现在回想起来确实挺后怕的,当时为了赶时间,我直接开到了逆行车道,途中连续闯了多个红灯,当时一心赶路救人,根本顾不上想那么多。多亏有交警在前面一路引导,我才得以一路顺畅赶到医院。”
对此次救援中出现的特殊通行行为,江汉区交管大队相关负责人结合法规作出解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证据证明机动车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违法行为,自核实之日起3日内予以消除。
生命权高于通行权,当时女童已昏厥、情况危急,若等待救护车或正常通行,极可能延误救治、危及生命。此次事件中,王涛为争取患儿救治黄金时间,提前主动向交警报备、全程开启双闪警示,途中虽存在闯红灯、借道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但属于典型的救助危难、紧急避险情形。其行为主观无过错、客观有必要、处置尺度适度,符合免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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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勇
通讯员| 武龚萱
编辑| 王戎飞
校对| 王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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