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园年龄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规定,幼儿园小班秋季集中招生对象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原则
遵循人户一致优先、相对就近入园,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幼儿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住宅区配套幼儿园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武政规〔2023〕19号)文件精神,优先满足本住宅区居民适龄子女就近入园需求;公办幼儿园根据办园规模,最大限度接纳周边居民适龄子女入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履行普惠服务承诺;其他民办幼儿园依法依规自主招生。
(三)幼儿园收费
1. 政策依据:幼儿园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644号)、《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403号)等文件收费。
2. 收费项目:保教费、伙食费、代收费(包含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乘车费和外出活动费)。代收费按照家长自愿与非营利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除上述项目外,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 收费周期:保教费、伙食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4. 政策减免:学前一年保教费减免按现行政策实行“直接减免”,即公办幼儿园大班(幼儿符合国家规定的大班年龄)免费,民办幼儿园大班收取减免后的保教费,严禁先收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