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6月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激发产业创新活力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争取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设立创投基金,深化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形成科技创新基金矩阵。
同时,《方案》鼓励湖北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参股方式与武汉市、社会资本等发起设立创投基金、产投基金,省引导基金出资部分可建立让利机制。支持武汉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打造100亿元规模种子(天使)投资基金矩阵,支持创新创业早期项目不少于1000个。
此外,《方案》提出制订武汉市创业投资类基金管理办法,武汉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设立的种子、天使投资基金出资比例可提高至50%以上,存续期最长可达15年,分别承担最高不超过投资总额80%、60%的亏损,对直投单个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年度投入种子基金、天使基金或者直投科创项目的资金规模不低于当年财政基金投入的20%。推动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支持政府投资基金等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依法依规开展科创类基金份额交易。

国资创投容错机制:
从中央顶层设计到地方落地
其实,近年来,国资创投容错机制迎来系统性升级,并从中央顶层设计逐步走向了全国多地落地。
2024年6月,国办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即“创投17条”),明确提出优化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并首次提出探索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
2024年7月,成都高新区推出差异化容亏机制,针对种子、天使、创投等不同阶段的政策性基金,分级设置30%-80%的容亏率,成为全国首个明确差异化容亏尺度的标杆案例。
随后,2024年8月,《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正式通过,明确国资创投“不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并将于同年10月起正式施行——这也是全国首次在立法层面为国资创投容错破局。
接下来,地方的探索快速跟进:


全国多地已落地100%容亏政策

数据来源:执中基于公开信息整理
值得一提的是,所有“100% 容亏”均以“尽职履责、无违法违规行为”为前提,并非无限制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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