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桥口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鄂0104行初134号行政判决书
判决书第4页:原告向本院提交了以证据:1.涉案复义决定。证明被告区政府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2.涉案不予处罚决定。证明被告荣华派出所违法。3.监控视频截图8张。证明第三人打袁子清的事实。4.门诊病历5张。证明袁子清被打后当天去医院即诊断为:头部损伤,背部损伤,下肢损伤,软组织肿胀,,高血压,脑梗。5.门诊用药明细。证明医院当天对外伤进行治疗。6.晕倒图片1张,证明袁子清被打后一度出现昏迷。7.外伤图片2张。证明袁子清被打后身上的伤痕。被告荣华所辩称:一,我所依法履职,全面调查,厘清案件事实。二,我所认定第三人殴打袁子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三,我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虽经复议机关认定程序违法及瑕疵,但内容并无不当,涉案不予处罚决定合法有效。综上,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荣华所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1.涉案不予处罚决定。证明我所于2023年4月12日作出涉案不予处罚决定。2.110报警记录。证明2022年11月8日12时左右荣华所接到毛红英和曾
汉平报警。3.报案材料。证明袁子清于2022年11月30日向荣华所报案并陈述被打事实。4.硚公(荣字(2022)59601号受案登记表。证明荣所于2022年11月30日受理袁子清被殴打一案。5.接案报告。证明荣华所于2023年4月12日对该案作出处理结果。6.袁子清讯问笔录。证明荣华所于2022年11月30日讯问袁子清。7.毛红英讯问笔录。证明荣华所于2022年11月10日讯问毛红英。8.曾汉平讯问笔录。证明荣华所于2022年12月2日讯问曾汉平。9.张燕君讯问笔录。证明荣华所于2022年12月2日讯问张燕君。10.肖速红讯问笔录。证明荣华所于2023年3月19日讯问肖速红。11.情况说明。证明武汉荆楚法医司法鉴定所无法做出相关伤情鉴定。12.情况说明。证明荣华所对2022年11月8日11时现场情况走访后无目击证人。13.情况说明。证明中山社区说明袁子清系听闻张燕君报120就医后其也报120就医。14.袁子清病例。证明2022年11日8日袁子清去医院检查时的病例。15.调解协议书。证明2023年3月7日毛红涛(袁子清的儿子)与曾汉平(张燕君的丈夫)达成调解。16.身份信息。证明袁子清,毛红英,曾汉平,张燕君,肖速红的身份信息。17.现场视频及文字说明。证明2022年11月8日张燕君家门口监控视频。18.呈请延长办案期限报告书。证明延长办案期限的内审报告。
本院对上述证据认证如下:一,关于原告提供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1,证据2系涉案不予处罚决定和涉案复议决定,本院对其真实性予以认可。证据3系视频截图,本院仅做参考。对证据5,证据7的真实性认可。证据6与本案无直接关联,本院不予认可。二,关于被告荣华所提供的证据。被告荣华所提供的证据1
至证据10,证据12,证据17,证据18能够反映被告荣华所受案调查,作出行政处罚等情况,予以采信。证据11,证据13,本院仅做参考。被告提供的证据:9.张燕君讯问笔录,第2页张燕君证言:对方母亲也准备凑近打我,第3页张燕君证言:“她母亲也准备咬我的手”,这就是重点门内张燕君与袁子清没有直接肢体冲突,80岁老人袁子清怎么咬张燕君的手?袁子清被曾汉平拦住又怎么会咬张燕君的手?袁子清应该咬拦住她的曾汉平才对,怎么会是张燕君呢?因此依据被告提供的证据:17.现场视频(并配备现场视频截图)确认:曾汉平分开张燕君和毛红英,并推开毛红英制止矛盾升级,结合以上张燕君证言,合理合法确定曾汉平拦住的是毛红英,导致张燕君对袁子清拳打脚踢致伤。综上所述事实:被告荣华所,硚口区人民法院对证据9.证据17.查证属实了吗?请问被告荣华所、硚口区人民法院,被告荣华所作出的《涉案不予处罚决书》查证属实吗?请问被告荣华所,硚口区人民法院判决书合法吗?被告荣华所提供证据:9.张燕君讯问笔录,证据17.现场视频,和原告提供证据:3.(被告提供证据17.现场视频截图)监控视频截图8张足以推翻三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对证据14,证据15,证据16的真实性认可。
以下听证笔录照片总共14页,硚口区人民法院从9页至13页让毛红英拍照片,其他的页面拒绝让毛红英拍照片,本页是硚口区人民法听证笔录第12页:戴军(所长):不予处罚决定写的很清楚,证据不能认定对方殴打,并且就这几个动作不至于殴打致死。戴军(所长):“因无法确定张燕君与袁子清在屋内存在肢体接触......无法认定张燕君殴打袁子清”(宣读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内容)李和永:要求公安机关承担责任,视频与讯问笔录不一致,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做第二次讯问张燕君,错过了查明件事实;
以下照片是荣华街派出所作出的第一次讯问笔录:时间2023年3月19日14时44分至2023年3月19日15时04分地点:武汉市四医院武胜院区;被讯问人:肖速红,女,问:我们是硚口区分局荣华街派出所的民警(出示人民警察证),现依法向你讯问有关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你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证言,如果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要负法律责任。你明白吗?答:明白。问:这是《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交给你收执并阅读,你如果不识字,我们可以读给你听?答:我可以阅读(接过《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看了约三分钟,点点头说看过了)。问:你的个人简历?
答:我叫肖速红,女,汉族,...,政治面貌:群众,...现住所在地:...问:你在该医院是做什么的?答:我是在这个医院做护工,照顾别人。问:2022年11月8日是否有一位袁子清的老人住,是由你照顾的?答:是的问:这个老人住院的时候身上是否有伤?答:一开始我没注意,到了11月10日-11日的时候,我发现老人左边大臂处有一块淤青,然后我就问老人是什么情况,老人说她也不这个淤青是怎么来的,然后我就把这个淤青拍照发给她女儿了,把这个事情跟她女儿说了。问:老人身上是否还有其他伤痕?答:我不太记得了。问:你把这个淤青伤痕拍照发给袁子清女儿之后,她女儿说什么了?有无到医院来看望老人讯问相关伤情?答时间久了,忘了她女儿具体说什么,也忘了她女儿有没有来医院看望老人。问:她女儿或者袁子清本人当时有没有说这个伤是谁造成的?答:当时她女儿好像是没有说这个伤谁造成的之类的话,然后袁子清本人说的是不清楚这个伤怎么来的。问:以上所说是否属实?答:是。问:因为你识字不多,民警会将以上笔录逐页念给你听,如有不符的地
方,你可以指出来修改,清楚吗?答:清楚了。肖速红,2023年.3.19以上笔录已读给肖速红听,无议民警:涂先成,姚某某2023.3.19
第一次讯问笔录:2022年12月2日10时23分至2022年12月2日11时5分被讯问人:张燕君,女,...问:我们是硚口区分局荣华街派出所的民警(出示人民警察证),现依法向你讯问有关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你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证言,如果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你明白吗?答:听明白了。问:这是《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交给收执并阅读,你如果不识字,我们可以读给听?答:我可以阅读(接过《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看了约三分钟,点点头说看过了)。问:你的个人简历?答:我叫张燕君,女,汉族,...政治面貌:群众,
问:你今天来荣华街派出所有什么事吗?答:你们民警来通知我反映一下11月8日我和我204的邻居发生纠纷的事情。问:双方都有谁?答:对方一对母女,母亲80多岁,女儿有50,60岁,我这边就是我和我老公曾汉平。问:当天为何发生纠纷答:因为我家在楼栋过道做了个放杂物的铁皮子,我还给对方把走路的地方留出来了,但是对方不依不饶,还是要求我们把这个铁皮子折掉,我们就此事发生过好几次矛盾,11月8日当天具体不记得大概10时许的时候,我在家门口按照对方的要求在折除铁皮子,但是对方态度很嚣张,还在旁边一直说七说八的,要我把所有铁皮子都折掉之类的话,后来把弄烦了,我就冲到她家门口问她到底想怎么样,后来她就拿卷尺砸我的脚,“还从她家里冲出来,把我用力一推,推的我退了几步”,:门外视频确认张燕君证言具备真实性;“又把我拉到家里去了,”:门外视频只显示曾汉平分开张燕君和毛红英,并推开毛红英制止矛盾升级,因此张燕君证言构成伪造证据;“在她家里打我,对方女儿打了我的两只胳膊,踢了我的腿”,:门外视频确认曾汉平分开张燕君和毛红英,并推开毛红英制止矛盾升级,毛红英如何踢张燕君?“对方母亲也准备湊近打我的时候”,:门内:张燕君证言确认与袁子清发生肢体冲突;张燕君证言具备真实性“我老公跑进来拦住了对方母亲”,:门外视频确认曾汉平分开张燕君和毛红英,并推开毛红英制止矛盾升级,因此张燕君证言构成伪造证据;“把我从对方女儿手中拉出来了”,:门外视频确认曾汉平分开张燕君和毛红英,并推开毛红英制止矛盾升级,确认张燕君证言的真实性,但是证言证明目的不能确认“就带着我下楼”,:门外视频确认曾汉平拦拉分开张燕君和毛红英,再推开毛红英制止矛盾升级,同时视频确认张燕君拳打脚踢,之后视频确认张燕君手拿铁铲准备再打人被曾汉平推开张燕君拉下楼;因此张燕君证言构成伪造证据;下楼的时候我就心脏不舒服,然后邻居就打了120送我去了医院,在医院医生说我是因为情绪过于激动导致的心脏有问题,住了一个星期的院。问:你和你老公有无还手?答:“我还手了,朝着对方蹬了一脚但是没有蹬到,”张燕君证言真实性确认5;“我老公块头小”没有还手的能力。我老公就是后进去的拦着对方母亲”,:门外视频确认曾汉平分开张燕君和毛红英,并推开毛红英制止矛盾升级;因此张燕君证言构成伪造证据;“不让她打我,然后把我从对方女儿手中拉出来了”,:门外视频确认曾汉平分开张燕君和毛红英,并推开毛红英制止矛盾升级,因此张燕君证言构成伪造证据我老公身上没有受伤,就是我
被对方女儿打伤。问:对方女儿是如何打的你?答:我在门口的时候先是用个卷尺砸我的脚一下,“然后把我用力一推,紧接着把我拉进家”,:门外视频确认曾汉平分开张燕君和毛红英,并推开毛红英制止矛盾升级;因此张燕君证言构成伪造证据;“在家里的时候用腿踢我的腿,我两只腿有伤,还用手掐我的两肢胳膊”:门外视频确认曾汉平分开张燕君和毛红英,并推开毛红英制止矛盾升级;张燕君证言构成伪造证据;“她母亲还准备咬我的手,被我躲开了”:门内张燕君证言足以证明与袁子清发生实质性肢体冲突;问:伤情如何?答:我的胳膊和腿都皮外伤,只有点青肿,但是我是因为心脏不舒服住的院,去医院住院的时候没有管胳膊和腿上面的伤,当时是主要治疗心脏之的问题,所以当时没有记身上外伤,现在差不多痊愈了,也看不出来有什么问题。问:拉扯过程中,对方母亲有无被你们不小打到?答:没有,我很肯定。因为对方女儿在打我,他母亲也拿着个拐杖准备打我,我老公进来拦下对方的拐杖,没有跟她母亲产生肢体接触,所以不会造成对方母亲受伤。问:你们从她家里出来时,对方状态怎么样?答:我们从她家里出来的时候,她们一对母女状态都还稳定,当时还在家里继续骂我们。问:是否有补充?答:我家门口有录像,可以提供给警方。问:以上所说是否属实?答:是。张燕君,情况属实,看过2022.2.2
视频截图照片张燕君与毛红英发生口角
视频截图照片确认张燕君与毛红英发生肢体冲突
视频截图照片确认张燕君老公曾汉平分开张燕君和毛红英
视频截图照片确认曾汉平并推开毛红英制止矛盾升级。
以下照片是本文章截图
以上本文章照片依据被告提供的证据:9.张燕君讯问笔录第2页:“对方母亲也准备打我”,第3页:“她母亲准备咬我的手”的张燕君证言,结合被告提供的证据:17.现场视频(截图照片)门外视频确认曾汉平分开张燕君和毛红英,并推开毛红英制止矛盾升级因此确认张燕君殴打80岁老人袁子清属实。因此确认湖北省公安厅作出的《终结告知书》违法。湖北省公安厅作出的鄂公信终字(2026)1号《终结告知书》毛红英:你提出的反映2022年11月8日你母亲与邻居夫妇发生纠纷被对方上门殴打,后你母亲死亡,报警后派出所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信访事项,经湖北公安厅信访事项终结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予以终结。对于信访事项,公安机关不再受理,转送,交办。特此告知。信访专用章:湖北省公安厅,2026年5月13日
至此笔者建议: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及时纠错,妥善处理毛红英合理合法的诉求!毛红英经过人民法院三级审理,检察院监督程序结束,毛红英经人介绍找到笔者审查本案,确认本案行政判决书对被告提供的证据:9.张燕君讯问笔录证言、17.现场视频和截图未查证属实不能作为判决裁定的依据。笔者同时参与本案到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举行听证,对本案关键证据:17.现场视频进行了质证。硚口区人民法院至今拒绝复印完整版。也拒绝妥善处理本案。笔者也告知毛红英依一定要依法维权,不要听那些不懂法律的人指导你怎么去做事。任何时候一定要讲理依法维权。不能随心所欲!笔者再次建议: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及时纠错,妥善处理毛红英合理合法诉求!编辑人:李和永,证据提供人:毛红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