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起家庭情感纠纷中典型的“抢夺孩子”型案件,禁令只解决了该不该送回孩子的问题,但送回来怎么办,这里留有一大片“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空白。
为此,法官迅速启动“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邀请江汉区妇联参加调解,共同运用情理与法理敲开双方的心门,推动双方共同做好禁令发出的家庭教育辅导“后半篇文章”。
法院、妇联与调解员耐心地进行释法说理与动情晓理,并分别从法治保障、家庭支持、执行落地的角度,为双方提供了化解矛盾的现实方案。
法官从司法实践建议,可以参考武汉法院在判决中细化日常、假日、节日探望的方式的办法,明确双方监护权行使的界限,让孩子不必再做亲情单选题,让父母双方不因分居而丧失与孩子相处的机会。
江汉区妇联从家庭和谐与儿童保护的角度建议,设置过渡抚养方案,采取稳妥渐进的抚养方式有利于家庭和睦与孩子成长。
调解员则参照法院判决中抚养权、探望权的细化安排,建议王某与刘某在过渡期轮流抚养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