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拿到房产证了,非常感谢你们!”近日,江岸区法院入驻综治中心法官收到李阿姨发来的感谢短信,一起房屋产权纠纷终于圆满化解。
上世纪90年代,李阿姨的公公获得单位分房名额,购房款实际由李阿姨全额出资,但购房凭证上只登记了公公的姓名。公公、婆婆与丈夫相继去世后,李阿姨继续居住于此。可丈夫的兄弟老周认为房屋也有自己一份,双方发生争执。于是,李阿姨来到江岸区综治中心寻求帮助。
区综治中心研判后,当即组成以入驻法官、调解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多方力量组成的调解组,共同处理此纠纷。
为厘清房屋权属,法官第一时间前往老周父亲的原单位和房管部门,仔细核验了当年的购房凭证及权属登记记录,查实房屋确实登记在老周父亲名下。
“根据法律规定,老人去世后,该房产依法应纳入遗产继承范畴。老周作为儿子也享有合法的继承权。”在讲清法理的同时,调解员与社区工作人员耐心安抚李阿姨的情绪,调解组组织双方现场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阿姨出资购买对方产权。在当事人申请下,法院对调解协议完成司法确认。随后,李阿姨顺利完成房屋产权过户,拿到了不动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