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循人户一致优先,相对就近入园原则。报名者须提供所在居住地房产证与户籍证明,幼儿与父母同户同住,房产证为幼儿父母完全持有,户籍地址与住房地址一致。
2.在幼儿园有富余学位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条件,解决周边居民适龄子女入园需求。
3.若同一家庭已有子女2026年秋季仍在我园就读,其他适龄子女申请入园时,将结合学位实际情况,酌情安排其子女在我园就读,切实减轻家庭接送负担。
4.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政策规定的各类优待对象,落实相关入园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