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期培训为公益活动,不向参训学员收取培训费(含参训学员的课程、培训期间餐宿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住宿两人一间。若学员需自住一间,应事先登记,超出部分的费用自理。往返交通费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承担,按相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企业家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2. 参训名单确认后将具体通知学员本人,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3. 培训期间应遵守学习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或请假;学员不得携带家眷。
4. 联系方式:
泉州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洪家鸿 15985978723
泉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王月青 18959890977
晋江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林祺廉 0595-85681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