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吃苦耐劳,能适应长期出差,愿意履行工作义务,遵守工作纪律。
(二)资格条件
1.中层管理人员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报考时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及以后出生)。
(3)专业领域要求:熟悉人工智能、信息技术、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绿色环保等前沿领域,拥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园区开发运营、科创及投资管理、项目管理及资本运作等相关工作经验,能够精准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资格证书和专业技能。
(4)能力素质要求:具备优秀的战略规划、统筹协调及落地执行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胜任中层管理岗位履职要求。
(5)任职经历要求:具有央国企、上市公司、互联网大厂、知名民营企业、科研机构、创投机构、基金管理公司等相关企业及机构中层及以上岗位任职经历;熟悉国资国企有关要求、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及市场运作规则,拥有成熟的管理经验和优质行业资源者优先。
2.优秀业务骨干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报考时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及以后出生)。
(3)专业领域要求:熟悉产业投资、园区开发运营、创新创业管理、财务管理、科技金融等领域;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资格证书和专业技能,能够快速掌握岗位核心工作内容。
(4)能力素质要求:拥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资源整合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素养,责任心、执行力、学习能力强,能够快速适应企业工作节奏和岗位要求。
(5)任职经历要求:具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园区开发运营、财务管理、科创及投资管理、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或实习经历者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因违纪违法被单位辞退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理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类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曾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或严重不良后果的。
7.与江岸区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得录用的情形。